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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山科创园桃花岭基地配套用地(樟树门地块)试点改造房屋(A1-01)工程征集公告

湖南长沙 全部类型 2025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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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山科创园桃花岭基地配套用地(樟树门地块)试点改造房屋(A1-01)工程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

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对岳麓山科创园桃花岭基地配套用地(樟树门地块)试点改造房屋(A1-01)工程项目进行采购,现采用公开征集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岳麓山科创园桃花岭基地配套用地(樟树门地块)试点改造房屋(A1-01)工程

1.2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1.3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1.4项目预算:****.75元

1.5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岳麓山科创园桃花岭基地配套用地(樟树门地块)试点改造房屋(A1-01)工程,位于长沙市岳麓区。试点改造房屋建筑面积约1004平方米。

1.6采购范围:岳麓山科创园桃花岭基地配套用地(樟树门地块)试点改造房屋(A1-01)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女儿墙、屋面、围墙、室外地坪拆除,部分隔墙、女儿墙、屋面新建,仿古构造新建,室外景观及围墙新建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1.7工期:260日历天。

1.8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①在资格审查时,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②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资格审查时间;

④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2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附登记证明截图)。

(2)拟任项目经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供应商近三年(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36个月)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40万元的房屋改造工程施工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为准,竣工验收备案表未体现建设单位签字之日的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日期”栏中注明的时间为准】。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3.1报名阶段:有意参加本项目征集的供应商(于****—****止,每天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持本公告第二款中的资格条件资料(一式三份,胶装成册)到点击登录查看(长沙市****)报名;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3.2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4 月1 日09:00(北京时间)

3.3抽取原则:

(1)若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5家;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3家单位进入下一阶段招采。

(2)进入下一阶段招采的供应商,若有放弃投标的,则从其余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补抽(仅允许补抽一次)。补抽一次后仍有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则资格审查合格且未放弃投标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

(3)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将其列入湘江集团供应商黑名单,6-12个月内不得参与湘江集团及下属子公司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情形严重、影响恶劣的,12-36个月内不得参与湘江集团及下属子公司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长沙市湘江新区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长沙市****

联 系 人:黄群、彭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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