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客家文化(闽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龙岩市****为龙岩市永定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福建省客家土楼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暨概算批复,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投资运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龙岩市****
2.2.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包含两个子项目。子项目一为客家文化(闽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龙岩市永定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已完成初步设计暨概算批复;子项目二为永定土楼沉浸式演艺剧场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客家土楼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完成立项备案。子项目二毗邻子项目一,位于子项目一两栋主体建筑中央,为两个项目协调联动、相互增益,达成更好的建设、运营效益,子项目一及子项目二统一招标、同时建设、统一运营。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子项目一:客家文化(闽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位于永定区****
子项目二:永定土楼沉浸式演艺剧场建设项目
本项目围绕福建土楼与客家文化为核心,新建沉浸式剧场一座及消防系统、停车场等配套设施。主要建筑物面积:7350平方米,设计年接待游客30万人次。
项目总投资约2.4亿元。子项目一总投资概算12287.205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261.355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440.7452万元,基本预备费585.1050万元;子项目二投资估算约12000万元。
上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额均暂定,招标人可根据建设需要、规划要求、项目审批情况等按规定调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投资额,具体以招标人最终书面确认的图纸及文件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及投资运营一体化;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及投资运营一体化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①设计:本项目子项目一经批复的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设计指导、技术服务)等所有工作。中标人应按照项目需求,提供施工期间和竣工验收的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定设计纲要,进行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设计文件,费用包含在中标合同价中。
②施工:本项目子项目一施工图所载明的所有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正式审批下发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施工范围进行调整)。
③采购:本项目子项目一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含运输、保管、安装、调试、培训等)。
④投资合作:本项目子项目二的投资合作。中标人与福建省客家土楼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联合成立项目公司合作投资子项目二(股权占比95%:5%),其中中标人投资金额不少于12000万元(不含土地费用),子项目二业主以土地作价入股参与投资。子项目二的建设工作由项目公司依法依规自行开展,但投资、建设及运营方案应通过招标人评审。具体详见《投资合作协议》。
⑤运营服务:子项目一及子项目二的运营服务。中标人中标后与福建省客家土楼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联合成立运营公司(股权占比67%:33%),负责子项目一及子项目二的运营服务,运营期40年。其中子项目二应该完成至少1项包含土楼特色的沉浸式剧目的创编。具体详见《投资合作协议》及《运营服务合同》。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工期要求:子项目一24个月,子项目二24个月。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1)设计: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满足施工要求。
(2)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争创优良工程。
(3)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发包人要求及工程建设需求。
(4)运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运营服务合同》要求。
(5)投资要求:中标人投资额不少于12000万元,详见《投资合作协议》。
(6)装配式建筑要求:本项目子项目一要求以装配式建筑模式实施,需满足《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_DBJT 13-426-2023》及福建省关于装配式建筑的最新规定,如不满足将扣减履约保证金总额的15%。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②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合格有效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的本单位在岗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的本单位在岗职工。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不要求)。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不要求)。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不适用)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不适用)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 3 家,承担主体工程设计或施工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可将主体工程施工或设计进行分包,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不作为联合体成员,不计入联合体成员数),承担项目投资和运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方。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
3.10.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8时30分00秒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8时30分00秒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4 月 18 日8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cn和https://ggzyfw.fj.gov.cn)和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上发布。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
电子邮箱:/
电话:0597- ****,传真:/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王工、赖工
网址:https:****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龙岩市****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定分中心
地址:龙岩市永定区下坑广电大楼7楼
联系电话:****
01客家文化(闽西)非物质文件遗产传承体验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pdf
02客家文化(闽西)非物质文件遗产传承体验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