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金平县大寨乡白沙坡小学挡土墙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YNDJ-B****)
项目所在地区: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
一、
招标条件
本红河州金平县大寨乡白沙坡小学挡土墙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6.491338万元,
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红河州金平县大寨乡白沙坡小学挡土墙建设项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红河州金平县大寨乡白沙坡小学挡土墙建设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红河州金平县大寨乡白沙坡小学挡土墙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以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
份证明。
1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相关要求,响应单位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
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响应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
一
料;信用记录查询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负责查询、存档并统一提供给
评标委员会,若响应单位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②
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
单位存款证明。新成立企业自行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
新成立的单位,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无效响应条件;
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单位,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
无效响应条件。
1.5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单位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
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安全考核合格证(B
证);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8时30分到****17时30分
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09时00分
递交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金平县****
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金平县河东南路16号附8号2楼)
七、 其他
红河州金平县大寨乡白沙坡小学挡土墙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YNDJ-B****
项目概况
红河州金平县大寨乡白沙坡小学挡土墙建设项目的潜在响应单位应在金平县河东南路16号
济山任
附8号2楼获取磋商文件,并于****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
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YNDJ-B****。
项目名称:
红河州金平县大寨乡白沙坡小学挡土墙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64913.38元。
最高限价:
264913.38元。
磋商范围:
红河州金平县大寨乡白沙坡小学挡土墙建设项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项目地点:
红河州金平县大寨乡白沙坡小学校园内。
合同履行期限:
90日历天。
质量要求:
按国家规范要求,按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
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相关要求,响应单位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
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
全有,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响应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信用记录查询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负责查询、存档并统一提供给
评标委员会,若响应单位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室
②
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
单位存款证明。新成立企业自行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
新成立的单位,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无效响应条件;
②
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单位,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
无效响应条件。
1.5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单位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
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安全考核合格证(B
证);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
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
****至****,每天0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金平县****
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金平县河东南路16号附8号2楼)。
五、
开启
my
V
时间: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金平县河东南路16号附8号2楼)。
六、
公告期限
93
6.1
本
公告
发布时间:
****。
6.2
本公告期限为:
****至****。
七、
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
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招标人信息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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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金平县****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金平县河东南路16号附8号2-3楼
联系方式: ****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茜 唐玲 刘子旋
电
话: ****
****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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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金平县****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金平县****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