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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房屋设施维修改造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控制价:561107.78元 (二)建设地点:哈密市指定地点 (三)建设内容:墙面粉刷、更换吊顶、更换窗户、部分房间线路改造、铺设木地板。 (四)计划工期:60日历天 (五)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无。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9:01 至 12:59 ,下午 16:00 至 19:3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哈密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11:00 (二)投标截止时间:**** 11:30 (三)投标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哈密市 (四)提交方式:委托专人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 11:30 (二)开标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哈密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将一套以下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证件复印件以彩色电子版形式按顺序扫描在一个PDF文件中(含报名登记表,附件1)通过邮箱发送至邮箱****@qq.com(需在邮箱主体内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投标单位使用的邮箱一般应报名单位接收招标单位发送招标文件的邮箱,而后电话告知,或者现场递交)。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联系电话:****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单位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在本单位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社保官网查询结果打印页为准);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查询记录;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资格”查询记录情况。(附“信用中国”、“军队采购网”网上查询截图); 5.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入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及限制投标情形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干事 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