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翔安机场口岸通关设施设备项目一标段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纪要(一)
(招标编号:****)
一、内容:
详附件
延期开标:**** 10:15:00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厦门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iport.com.cn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厦门市****
联 系 人:周彩玲
电 话:****
电子邮件:****@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纪要(一)
厦门翔安机场口岸通关设施设备项目一 | 材料设备 |
工程名称 | 招标阶段 |
标段 | 招标 |
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1、原随招标文件一同发布的“厦门翔安机场口岸通关设施设备项目一标段技术规格书”作废,以随本澄清、修改纪要同步发布的技术规格书为准,请投标人 在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内“附件管理”中自行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七、分项报价表”内容有调整,调整后的“分项报价表”随本澄清、修改纪要重新发布,请投标人在厦 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内“附件管理”中自行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9.质保期服务,“驻场技术人员需执有政府特种设备监察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执业 上岗证件”内容删除,其余内容不变。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 2025 年 04 月 11 日上午 10 时 15 分 00 秒”修改为“2025 年 04 月 15 日 10 时 15 分 00 秒”,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时间 的均作相应修改。
5、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纪要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修改纪要内容为准。
招标人: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 年 03 月 28 日 2025 年 0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