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 17:00:00
项目名称 | 临高县**** | |||||||||
项目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始日 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临高县****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评估数量 (m3) | 评估 (元/m3) | 挂牌价格 (元/m3) | 保证金 (元) | |||||
1 | 临高县**** | 1254.1 | 52 (不含税) | 46.8(不含税) | 13000 | |||||
标的情况 | 本次转让砂土为位于临高县**** | |||||||||
特别告知 | 1、挂牌价为不含税价格,成交后,受让方同意按含税价格作为结算单价,税率以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为准。 2、砂石土以委托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作为结算总量,按结算总量乘以结算单价计算,多退少补。 3、受让方负责组织运输车辆和装卸车辆到接收地点进行接收处置物。接收过程中,受让方必须使用手续齐全、设备完善的车辆,并符合行业部门要求的运营有关规定。处置物接收全过程的装卸、运输等作业安全责任和运输路面责任由受让方全部负责,与转让方无关,且处置物自通过装车以后后的全部风险由受让方负责。 4、接收费用:处置物接收中产生的装卸、运输费用及其它交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5、交接标准:在处置物的交接中,受让方认同处置物的现状作为交接标准,转让方视同受让方在竞买前已现场充分了解处置物的现状,不得对处置物的现状提出异议而拒绝接收,接收后不得退货。签订合同之日起,视为甲方向受让方完成处置物的交接工作,处置物的后续管理等工作由受让方负责。 6、需按成交总价的10%交纳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砂石土全部提取完毕并经转让方审核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m3) | 52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评估报告文号:琼睿泽咨字(2024)第011号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统一信用代码:****9821X4 注册地:海南临高县 法定代表人:王群聚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点击登录查看会议纪要2024年第52期 | |||||||||
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 / | |||||||||
转让方承诺 | 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标的按现状转让,产权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与评估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现状为准。 2、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3、受让方应于项目成交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处置合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4、受让方应在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处置物接收(因不可抗力因素可顺延)。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接收时间。因受让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处置物的接收,转让方有权对剩余未接受的处置物另行处理。 5、竞价结束后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成交总价的10%提取,多退少补。 | |||||||||
标的交割 | 按《处置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17:00前须提交报名资料,缴纳竞买保证金,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应缴纳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17:00。 3、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转让总价款的10%),受让方须在《处置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剩余部分及履约保证金全额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4、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 本次转让砂土为位于临高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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