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紫云自治县****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紫云自治县****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中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 提示: (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即资格后审的项目) 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 资质条件: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下同)资格: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水利水电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其他要求: (1)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 1 人,质检员 1 人,安全员1 人,材料员 1 人,资料员 1 人。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职称证 (如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 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附岗 位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安全员还应出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C 类)复印件或扫描件。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配 置在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安全员须分别持有省级及以上行 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相应类别 A 类及 B 类、C 类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如上述注册证、岗位证、考核证等证件上的单位与投 标单位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出具正在变更的证明。否则 视为非本单位人员。岗位证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 提供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 件或扫描件。职称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 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缴 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单位应与投标人单 位一致,不一致的视为非本单位人员。 |
现修改为: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 一、资质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类别、等级)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 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3. 其他: 。 二、财务要求: 1. √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 □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按第二章第 3.5.2 款要求提供 材料); 2. 联合体投标的财务状况要求(如有): 。 三、业绩要求: 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 [提示:《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二十三条:招标人不得以业绩、奖项等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参与资格预审或者投标。] 四、信誉要求: 1.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1.4.3 款情形 之一; 2. 投标人须在全国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的平台网络查询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 其他:无 。 五、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 具备注册 水利水电 (专业、级别)贰 级 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有效注册; 2.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具备(专业、等级)技术职称; 4. √不要求工作经历; □要求具备 年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经历; 5. 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时前 3 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材料;企业设立不足 3 个月的,从设立时起); 6. 无在建项目(同一项目经理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情形); 7. 其他:无。 六、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具备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等级)技术职称; 2. √不要求工作经历; □要求具备 年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经历; 3. 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正式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时前 3 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材料;企业设立不足 3 个月的,从设立时起); 4. 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 5. 其他:无。 七、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 名:(1)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具备对应岗位《水利水电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3)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正式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时前 3 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材料;企业设立不足 3 个月的,从设立时起); (4)无在建项目(同一项目安全员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安全员;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 (5)其他:无。 [ 提示 :招标人应当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合理配备人员数量。] 2. 施工员 1 名,质检员 1 名: (1)具备对应岗位《水利水电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 格证书》; (2)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正式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时前 3 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材料;企业设立不足 3 个 月的,从设立时起); (3)无在建项目(以上人员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 程项目任职;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无在建未完 工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 (4)其他:无。 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 八、施工设备(及 / 或)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无 。 九、其他要求: 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 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时前 3 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材料;企业设立不足 3 个月的,从设立时起); 3. √不要求造价人员; □要求造价人员具备 (等级) 造价工程师(水利 工程)注册证且在投标单位有效注册; 4. 其他:无。 [提示: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招标项目的主要特 点和实际需要,按照国家公布的职业资格目录合理确定对投标人其他管 理和技术人员的数量和资格要求,且应与项目规模相适应。] |
原招标文件中:A4.3 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B)
技术负责人职称 | 4 分 |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得 2 分,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 4 分;本项满分 4 分。 注:提供职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 |
修改为:
技术负责人职称 | 4 分 |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得 3 分,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4分;本项满分 4 分。 注:提供职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 |
本次调整不影响投标文件制作,故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做调整,以最新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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