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2025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一、编制目的、意义和依据
(一)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稳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科学调控土地市****
(二)编制意义。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是在充分研究土地市场规律、把握土地市场发展趋势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土地现实供需要求编制的,具体意义表现在:有利于促进土地供应的合理性,解决土地供应中存在的问题;有利于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土地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作用;有利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有利于贯彻落实国家新政,为地方经济服务。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
2.《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2018年修正);
3.《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4.《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促进土地市****
5.《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
6.《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落实“两个暂停”政策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
7.《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宏观调控提升土地利用效益的意见》(琼府〔2018〕3号);
8.《关于实施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的指导意见》(琼国土资规〔2018〕8号);
9.《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试行)》(琼府〔2019〕13号);
10.《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
二、编制范围、期限和原则
(一)编制范围及期限
本次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编制的涵盖范围为万宁市整个辖区。
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的计划期为1年,即****至12月31日。
(二)编制原则
1.区域统筹原则。统筹各区域建设用地利用,实现区域联动,互动互进,协调发展。正确处理和合理把握兴隆旅游度假区、中心城区等区域之间的关系,落实各区域功能定位,优化土地供应空间布局,促进各区域人口和功能的有机疏解,并扎实推进中心城区建设工作。
2.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充分认识到我市土地资源紧张和环境保护压力,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基础,以土地用途管制为核心,严格控制增量用地供应,充分利用现有存量用地,进一步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控制城市建设无序扩张。全面实施建设项目用地节地评价制度,严格控制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不断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为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
3.供需平衡原则。分析住宅用地的供应潜力,综合考虑万宁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工程技术措施和资金投入能力对住宅用地需求量的平衡。综合万宁市各片区、行业、部门对供应土地需求的合理性、科学性,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和评估土地利用挖潜能力为基础,提出土地需求和供应的相互协调、平衡的意见,达到供需平衡。
三、计划指标
我市2025年住宅用地拟供应6宗,计划指标为40.8627公顷(详见附件1)。
(一)按区****
(二)按供应用途划分:市****
四、住宅用地供应导向
(一)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为发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住宅项目用地的引领作用,根据《万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引导项目选址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避开永久基本农田,优先在集中建设区和开发区建设,减少住宅用地的经济成本和行政成本。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紧密结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按照保主保重的原则,优化土地供应结构,确保与经济结构调整同步。
(三)优先供应存量土地,其次考虑增量土地供应。根据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按照“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集约高效”的原则,在“严控增量,挖潜存量,保证重点,鼓励储备”总体思想的指导下,在土地供应中应采用适当从紧的政策,优先供应存量土地,其次考虑增量土地供应,以期达到住宅用地的可持续利用。
(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在保障社会经济发展正常用地需求的前提下,严格执行行业用地标准,充分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过快增长势头;严守基本农田这根红线,鼓励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加强土地批后监管,促进土地的有效开发利用,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和闲置用地行为。
(五)进一步完善土地市场运行规范。提高土地市场公开程度,全面推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公正执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交易主体,保障土地供应和交易中的平等竞争,维护公正的土地市场秩序。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完善土地权利体系,明晰土地权能,统一不动产登记,保障交易安全。
(六)加强土地储备调控
建立土地储备阈值机制,合理设定土地动态储备规模,强化土地储备在用地保障和市场化开发方面的示范引导作用。土地储备是政府集约利用土地的重要手段。通过土地储备制度,有效控制土地供应,防止多头供地;有利于盘活存量土地资产,高效合理配置存量土地;通过土地收购、再整理和再开发,使一些规划不合理、环境较差的土地得以再利用,以促进土地升值,增加政府土地收益;有利于加快旧城改造。
五、供应计划实施
(一)为确保计划执行的严肃性,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没有列入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予供地。
(二)加强计划实施过程的沟通和协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主动服务,定期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推动计划实施。相关部门要加强计划供地意识,充分发挥供应计划实施主体作用,主动协调规划设计和项目报审等事宜,及时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沟通,共同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计划的动态跟踪管理和通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及时梳理汇总计划的执行情况,定期向社会通报。
附件:1.万宁市2025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情况表
2.地块位置影像图
****
万宁市2025年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情况表.xls
****612922.jpg
****123781.jpg
****038400.jpg
****637405.jpg
****872722.jpg
****304603.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