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关于2025年三亚巨源旅业开发有限公司不良贷款转让项目不良贷款转让公告
本机构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
本机构依据《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规则》和《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信息披露细则》的要求,拟通过银登中心开展不良贷款转让业务,现予以公告。
一、不良贷款基本信息
交易基准日 | **** | 未偿本金总额(元) | 849,940,000.00 |
资产笔数(笔) | 5 | 未偿利息总额(元) | 129,703,310.00 |
借款人名称 | 三亚巨源旅业开发有限公司 | 未偿本息总额(元) | 979,643,310.00 |
加权平均逾期天数 | 518 | 其他费用(元) | 4,390,891.16 |
借款人所属行业 | 住宿和餐饮业 | 借款人所在地区 | 海南省三亚市 |
五级分类情况 | 损失 5 笔 | 核销情况 | 已核销 0 笔 |
担保情况概述 | 保证+抵押 5 笔 | 诉讼情况概述 | 已判未执 5 笔 |
1.资产基本信息列示的贷款合同编号、借据编号为银行系统中的业务编号,与纸质贷款合同、借据的自编号或业务凭证编号存在差异。本次转让项目所涉资产均合法合规,对应凭证、合同真实有效。
2.****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判决,判决内容:一、巨源公司应支付交通银行贷款本金****元,并支付利息****.98元、罚息和复利;罚息计算方式:按照****元为基数,按照借款利率上浮50%从****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复利计算方式:截止****的复利为122762.7元,从****起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复利以及欠付利息****.98元为基数,按照借款利率上浮50%计算。二、巨源公司应向交通银行支付律师费100000元。据此,交通银行于****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申请书数据截止日期为****,申请执行贷款本金****元、利息****.98元、罚息****.81元、复利****.94元、律师费100000元、保全费公告费5780元,合计为****.73元。执行申请书已被法院受理立案。
注1:若无特殊说明,本表格中“加权平均逾期天数”按拟转让贷款本息总额加权平均计算。
注2:逾期起始点确定标准:贷款到期后未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产生逾期。
二、时间安排
竞价报名截止时间:**** 15:30
竞价日:****
三、转让方式
转让方式:线上公开竞价
竞价方式:多轮竞价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 **** 14:30 |
自由竞价结束时间 | **** 15:30 |
延时周期(分钟) | 5 |
起始价(元) | 593,000,000.00 |
加价幅度(元) | 500,000.00 |
四、交易对象要求
1.交易对象资格和条件:1.需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1]26号)文件、《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2]1191号)文件及《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规则》(银登字[2023]1号)文件要求的受让方范围。2.受让方应为已在银登中心开立账户的全国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或海南省内获得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同意文件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3.受让方同意出让方交易条件。
2.意向受让方申请渠道:通过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业务系统进行申请。
3.意向受让方申请材料: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需提供监管部门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需提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核准设立或授权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保密承诺函(加盖公章)。
五、交易条件
1.通过项目挂牌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时,接受协议转让。
2.是否使用标准协议文本
不使用不良贷款转让业务标准协议文本。
3.是否通过银登中心办理资金业务
不通过银登中心办理资金业务。
4.保证金要求:
本次竞价不收取保证金。
5.转让协议签署要求:
受让方应在竞价成功后3个工作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按约付清价款,《债权转让协议》最终以出让方的审批为准。
6.资金支付要求:
1.竞价款项在竞价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缴入指定账户。2.出让方指定收取竞价款项的账户信息:户名:点击登录查看,开户银行:点击登录查看,账号:********。
7.档案移交要求:
标的资产竞买成交后,请最终受让方到出让方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双方需于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档案移交手续。
六、其他要求
1.双方应对在签订或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悉的所有非公开信息均予以保密,包括但不限于:双方主体信息、不良资产信息及与不良资产转让有关的信息等。除根据法律规定,需向相关司法、政府部门披露,以及向服务于本协议项下交易并受保密协议约束的中介机构披露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其他方披露相关信息。进行上述披露之前,披露方应通知另一方其拟进行披露及拟披露的内容。
2.意向受让方已知悉并遵守转让公告和转让协议模板相关内容。
3.本次债权转让产生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全额承担(含出让方承担的相关费用),具体金额以银登中心通知为准。
4.本次转让设置保留价。竞价结束后,若最高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则本场竞价成功,银登中心业务系统确认的本场竞价唯一最高价即为竞价结果。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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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bankcom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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