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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临时用地林草恢复工程(招标公告)

内蒙古包头 全部类型 2025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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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120万千瓦项目临时用地林草恢复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

一、招标条件

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120万千瓦项目临时用地林草恢复工程(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120万千瓦项目临时用地林草恢复工程。

2.1项目名称: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120万千瓦项目临时用地林草恢复工程

2.2项目类型:工程

2.3项目概况:包头铝业拟投资549266万元建设****新能源项目,项目总规模为1200MW,包括1000MW风电、200MW光伏、两座220kV升压站、送出线路及包头市****

风机集电线路临时占用面积89.7259公顷(折合1345.8885亩)。主要建设内容:集电线路(宽8米、长96650.75米)77.3206公顷、临时道路(平均宽度6米)8.0067公顷、临时堆放区****

光伏集电线路临时占用面积10.4554公顷(折合156.831亩),建设内容:临时道路(宽2.8米、长11617.1 米)3.2528公项、临时地埋线(宽2.4米、长11617.1米)2.7881公顷、临时堆土(宽3.8米、长11617.1米)4.4145公顷。

120万场站项目临时占用草原面积56公顷(折合840亩)。建设内容:风机吊装平台。

综上,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120万千瓦项目临时用地暂估总面积2343亩。

2.4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

2.5招标范围:

(1)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120万千瓦项目临时占地区****

(2)施工完成后监测植被生长情况,植被恢复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须及时补种,补种费用包含合同价款内。招标方因工程施工、检修、维护等原因须碾压已进行植被恢复的草地,投标方不得阻拦,如植被恢复因此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投标方须进行补种,补种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3)投标人负责土地复垦、植被恢复等验收工作,并负责取得评审专家组评审通过意见,获得国家相关部门验收通过批复。

(4)投标人负责招标人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植被恢复费和复垦保证金,按照政府验收标准返还。

(5)投标人自行考虑回填土方外购因素及费用,自行考虑设备、材料、临建设施等的场地、二次及多次倒运等费用。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计列。

(6)投标人负责现场迎检及各方协调工作,如地方政府、部门、居民和牧民对施工的各种干预、补偿、协调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另行增加。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根据实际施工条件决定,具体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总工期两年。

2.7其他:付款方式:1. 风机集电线路、光伏集电线路项目临时占用草原部分:

(1)每完成一个复垦单元,取得临时用地复垦监测报告、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等报告及政府相关部门验收通过的全部批复,具备耕地占用税、植被恢复费和复垦保证金费用返还条件,并经监理人、发包人审核后,支付对应单元价的55%;

(2)按照政府验收标准返还后:

完成耕地占用税,支付最终结算金额的10%。

完成植被恢复费,支付最终结算金额的10%。

完成复垦保证金,支付最终结算金额的10%。

2.120万场站项目临时占用草原部分:

(1)取得临时用地复垦监测报告、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等报告及政府相关部门验收通过的全部批复,具备耕地占用税、植被恢复费和复垦保证金费用返还条件,并经监理人、发包人审核后,支付对应单元价的70%;(需五通一平施工单位共同完成验收):

(2)按照政府验收标准返还后:

完成耕地占用税,支付最终结算金额的5%。

完成植被恢复费,支付最终结算金额的5%。

完成复垦保证金,支付最终结算金额的5%。

3.完成中铝最终总部派出的审计机构出具的最终结算定案支付最终结算金额1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资质要求

/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业绩要求

/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

(https:****。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团队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

技术负责人要求:/

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要求:/

其他人员要求:/

其他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00:00:00.0至**** 23:59:0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录中铝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https:****)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获取流程:

4.1注册:

投标人登录中铝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https:****)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4.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宝和微信支付),不接受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人民币),标书款发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发票。发票下载:登录平台后-右侧【快捷入口】-【查看发票信息】-【已开票】-【下载发票】,下载对应标段标书款电子发票。

4.3文件下载:

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己售出,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4 CA购买:

CA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投标人在中铝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https:****)注册成功并登录,【快捷入口】-【申请证书】,提交相应信息进行在线办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寄方式将CA寄送至指定地点,登录系统-【右上侧人员头像】-【个人信息维护】-【读取证书】-【激活】-【保存】进行绑定CA,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办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4.5帮助:

如需帮助(CA购买问题等),请登录中铝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https:****)首页“帮助中心”。

4.6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09:00:00.0(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一次递交

递交地址:中铝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https:****)

备注:投标人须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CA加密后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开标后用CA完成解密、签名确认后方可退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中铝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https:****)

七、其他公告内容

此公告在中铝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https:****)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纪委工作部,电话为****,邮箱为****@163.com。

上级监督部门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电话为****,邮箱为****@chinalco.com.cn。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

邮箱:****@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北京市****

联系人:张晓晖

电话:****

邮箱:****@qq.com

平台客服热线:****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CA办理热线:****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 (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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