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高速相关排水防涝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点击登录查看(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_。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海宁市****
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价约132万元。
工期要求: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质量目标:竣(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相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
3.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不适用)。
4. 招标文件和图纸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至****。
4.3潜在投标人可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11.1.30.163:8085/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免费注册登记链接http://hn.jxzbtb.cn/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
4.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17时(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17时前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_****10:00止;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上公布。
7. 联系方式
地 址:海宁市****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周先生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 电 话: ****
监督部门: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 海宁市****
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