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某单位主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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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宝鸡市某单位主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为宝鸡某单位提供主副食品采购和配送服务,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 (2)行业特定资格: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和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财务制度健全声明函及2023年或2024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8)书面声明: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无港澳台背景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10)近三年内(2022年2月至今)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记录承诺书(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11)信用记录: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不得为“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投标人暂停名单”和“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中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的上述信用记录进行查询); (12)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截图或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社会代理机构): 宝鸡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和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14:00 (二)投标截止时间:**** 14:3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宝鸡市金台大道科技创新服务中心5楼521室 (四)提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 14:3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宝鸡市金台大道科技创新服务中心5楼521室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十四、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媛 联系电话:**** 地 址:陕西省 宝鸡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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