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行审函〔2025〕64号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关于红毛镇罗解村委会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关于报批红毛镇罗解村委会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红毛府函〔2025〕86号)、《红毛镇罗解村委会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收悉。你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完全责任。根据海南华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红毛镇罗解村委会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报告》及相关法规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本项目审定后的初步设计及概算。
二、项目名称:红毛镇罗解村委会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红毛镇罗解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排水工程、景观工程、电气工程。其中有(1)修缮硬化道路、拓宽道路,新增挡墙,沙土清理,优化通道功能;(2)改造修缮村庄排水沟渠,恢复排水功能;(3)结合公共环境增设休闲空间,提升村庄户外休息空间;(4)因地制宜梳理道路边界,整治沿线脏乱差环境等;(5)村庄沿线道路增设照明。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经审定后的概算总投资为****.22 元,工程建安费****.64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65208.73元,预备费为151676.85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六、项目涉及用林用地须按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意见完善用林用地等手续后方可实施。
七、请督促设计部门按照专家审查意见和建议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
八、请严格遵守《承诺书》中各项承诺。严格按照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开展后续设计和实施工作,将投资控制在核定的概算之内。未经批准,由你单位调整建设内容造成超批复概算的,一概由你单位自筹资金、自负责任。
九、其他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项目批复有效期贰年。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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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