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昌吉州三明联盟药品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各医药机构及生产配送企业:
为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线上采购工作,完善医药机构线上采购和供应保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阳光挂网产品
(一)品种范围:三明采购联盟(全国)目录内已取得授权的药品和医用耗材。
(二)价格生效时间:在医疗机构His系统采购入库后执行入库价格。
二、执行范围:医药机构在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平台阳光挂网产品与三明采购联盟(全国)昌吉专区阳光挂网产品自行比对,选择合适产品开展采购。阳光采购项目产品应优先采购三明联盟内中选药品与医用耗材。
三、工作要求
(一)医疗机构要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的线上采购管理,及时进行药品和医用耗材院内价格调整,明确相关业务流程、岗位职责划分和工作安排,规范线上采购行为。
(二)各生产配送企业要主动做好产品挂网和在网产品供应保障及价格管理的工作。生产企业要在挂网价格调整生效后及时告知配送企业,配送企业主动向医疗机构提交价格调整通知单,按要求配合完成医疗机构库存产品的价格调整。
(三)各地医保部门要强化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巩固和提升线上采购效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确保三明联盟药品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附件:三明联盟-昌吉专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挂网目录(第一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