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红旗七师胡镇铁路专用线(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日期: **** 14:56: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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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 15:30:00.0
询比价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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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程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三零团境内
2.需求数量、限价、参数要求: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含税限价(元) | 含税限价合计(元) | 参数要求 |
1 | 轻集料混凝土 | CL5.0 | m3 | 300 | 800 | 240000 | |
合计 | 240000 | ||||||
增值税: | 报价人开具 3 %增值税专用发票; 含税金额:(大写)贰拾肆万(小写)240000; 不含税金额:(大写) 贰拾叁万叁仟零玖元柒角壹分 (小写) 233009.71 ; | ||||||
备注 | 1.一级配费用单独计取,价格上调 元/立方米,非泵送费用单独计取,价格下调 元/立方米。 | ||||||
2.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
3.产品数量和合同额为暂定,乙方所供产品数量以甲方每批次发出的供货指令,甲乙双方根据浇筑部位施工图断面图尺寸计算得出的工程量作为结算的数量依据,结算总价为双方根据浇筑部位施工图断面图尺寸计算得出的工程量乘以相应单价,当供货数量或总价超过暂定数量或总价时,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超过数量或总价部分的货款。 | |||||||
4.产品单价为含税到场价,税率为 3 %,单价已包含各种税费、检验检测费、到交货地点的运输费用、运输中的损耗费用、装卸费用等所有费用。 | |||||||
5.遇国家政策税率调整,合同单价按相应税率进行调整。 | |||||||
6.此报价含:上述单价包括产品送达供货地点含入模在内的所有费用(不包含一级配费用),包括产品成本(含利润)、运杂费(含装卸费)、泵送费、保险费、协调费及所有其它费用;一级配费用单独计取,价格上调 元/立方米,非泵送费用单独计取,价格下调 元/立方米。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国家政策税率下调,应根据国家的政策相应下调税率,则总价相应下调。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所有报价均采用人民币表示,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投标含税报价包含所有检测费用。 |
3询比价内容:轻集料混凝土
4限价:240000
5投标保证金: 0 元
此次招标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0 元,投标保证金按要求必须打入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红山路支行
行 号:****
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附言栏中注明:
兵团建工集团锦运铁路专用线项目轻集料混凝土。
6.进场时间要求:按项目计划要求进场
备注:
1.付款方式:每月20日前结算,支付月结算总额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0%,工程决算完毕且业主付款后付至结算金额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支付(业主返还后全额无息支付),业主付款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前提条件,如因业主原因未及时、足额付款,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且甲方不承担预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
2.其他要求:
(1)甲方要求乙方供货时,5日内货到现场并安装完成。
(2)乙方需配合甲方在中标后5日内将轻集料混凝土合同签订完成。
需求组织:兵团建工集团工程事业部
2025年 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