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规范中心的经济活动、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等,确保各项经济活动与重大决策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要求,经科室提出需求,分管领导审核,中心重大物资与设备采购管理委员会论证,现决定委托具备相关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本中心****至****期间的经济责任开展审计工作。现将本次审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限价
本次采购设置最高限价为30000元(叁万元整),报价超过此最高限价的将被视作无效报价。
二、报名时间与地点
(一)报名时间:****-****,截止于****下午17:00,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地点:点击登录查看1号楼五楼总务科。
三、采购方式
在投标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基础上,进行单位内部比选采购。
四、采购相关要求
(一)审计要求
对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中心”)****至****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审计需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进行,涵盖对甲方内部控制制度的研究与评价、对会计记录进行必要抽查,以及在当时情形下乙方认为必要的其他审计程序,并据此对上述会计资料的公允性发表审计意见。
(二)审计内容
1.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工作职责的履行、中心事业发展的推进情况。
2.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财经纪律的情况。
3.重大经济决策情况。
4.财务收支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重点为招标采购、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费、专项资金收支及管理情况)。
5.在经济活动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以及廉洁从政规定的遵守情况,包括主要领导的报销情况。
6.绩效工资的发放情况。
7.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五、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
(一)法人证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营业证书以及满足经济审计要求的证明。
(三)参与本次审计人员的资质与人员配置(至少包含一名注册会计师)。
(四)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的证明。
(五)投标响应标书(除工作内容外,可提供既往类似业务情况,我中心评审组成员将依据业务规模、客户评价程度进行综合评分)。
联系人:彭东、陈雪松,联系电话:****
监督人:赖亚娟、吴杰,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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