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点击登录查看本科生卓越人才培养计划2.0实施办法》(2025年第5次校务会审议通过),学校决定从即日起启动2024级本科生“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为顺利推进该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瞄准教育强国战略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格局和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着力加强创新能力培养,探索国家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切实深化“四新”建设,强化科技教育和人文教育相协同,推进理工结合、工工贯通、农工交叉,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发现和培养机制。
二、目标定位
面向基础教育、行业企业、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培养社会责任感强、发展潜力大、实践创新能力和跨行业整合能力突出的大国良师、大国工匠和科技精英。
三、培养对象
本项目培养对象为按规范程序遴选进入“卓越人才培养班”的点击登录查看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四、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科技处、社科处、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计划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国际学院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方案制定、工作协调、过程监督和评价管理。
(二)相关学院成立“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工作组。工作组由书记和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学院教指委委员和教师代表为成员,具体负责学院“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根据《点击登录查看本科生卓越人才培养计划2.0实施办法》,强调学校指导性意见。
(二)各学院可根据国省最新文件精神,结合《点击登录查看本科生卓越人才培养计划2.0实施办法》和本学院学科专业布局及人才培养特色优势,探索本学院本科生分层分类培养和评价的具体路径与方法。
(三)“卓越人才培养班”的开设须经充分论证,相关学院按程序向教务处报批,经学校“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有关学院在组织遴选“卓越人才培养班”时,须统筹兼顾学科专业优化调整;须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细化人才培养方案、班级规模、课程设置、选拔机制、管理办法、保障条件等内容。
六、其他
(一)“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实施的具体要求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科,联系人:林叶彬、王雅辰、杨芳,联系电话:****、****。
教 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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