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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
宝应县人民政府文件 |
宝政地[2013]7号 |
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同意收回宝应县泰山水利建设 |
发展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
县国土资源局: |
你局报来的《关于拟收回宝应县泰山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一宗国 |
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经点击登录查看研 |
究,同意收回宝应县泰山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使用的座落于二横河西 |
侧、白田南路东侧,面积为41779.7平方米的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
此复。 |
努。 |
人器 |
宝应县人民政府 |
整 |
**** |
抄送: |
财政局、泰山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存。 |
宝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印发 |
共印:1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