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挂牌要求:
1.土地成交后,竞得人通过资格审查,应在2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资料原件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2.签订《成交确认书》后45日内,竞得人必须缴清全部土地价款,与茅箭区政府签订《“标准地”项目建设投资协议》,与点击登录查看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标准地”项目建设投资协议》的约定使用土地。如因竞得人原因不能按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将依法解除《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签订出让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由点击登录查看与受让人进行土地交付并签订《交地确认书》。
4.此宗“标准地”的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承担。
5.此宗“标准地”的区域评价(规划环评、矿产压覆、地灾危评、水评等)已完成,相关主管部门已提出“用地清单”管理意见,竞得人在取得土地后,须根据各行业管理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地块评价(备案)手续,严格按照管理意见使用土地。
6.受让人应严格执行本地块的规划条件,严格按照相关指标要求落实。受让人须承诺在土地正式交付次日起半年内开工,开工后三年内全部竣工,并按《“标准地”项目建设投资协议》的约定办理竣工验收和达产复核。
7.出让人依据投资建设协议的约定,对“标准地”分时段办理不动产权证。
二、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竞买。凡在本市****
三、竞买报名
竞买人须于****16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到点击登录查看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将在****16时30分前予以确认。
四、挂牌时间地点
公告时间:****至4月13日,计20天。
挂牌时间:****至4月23日16时,计10天。
摘牌时间:****16时
摘牌地点: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地块均设有底价(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二)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摘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三)本次挂牌交易详细资料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吴兴鹏****
(五)竞买保证金账户:
收款全称:十堰市茅箭区财政局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农商行十堰市茅箭支行账号:****17281(六)网址:中国土地市场网网址:http:****://ggzyjy.shiyan.gov.cn/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http://gtzy.shiy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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