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 南新高速公路
发布时间: **** 10:43
截止时间: ****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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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联系人: 三公司
监督方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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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0.0
结算与发票信息:
结算方式: 每个月20日结算
支付条件: 月结70%,6个月支付25%,剩余的5%为履约保证金,鉴于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运输。
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
交货信息:
交货方式: 广东省江门市****
收货人: 点击登录查看
收货人联系方式: ****
其他说明事项: 1.投标人最少具备提供8-12m3混凝土搅拌运输车12台以上的能力,进场使用设备必须满足生产日期5年内设备。附拟投入本次招标的12台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的行驶证、年审证明及商业保险等证明(12台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必须为自有设备)。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混凝土输送车按工作量法方式报价。报价均包括人工费、机械费、进出场费、车辆维修保养费、燃油消耗费用、运输道路地方相关单位协调费用、税费、管理费、利润等所有费用,其中混凝土输送车报价为运距8km 以内基本报价,超出8km每增加1公里增加费用另报价:元/方 ﹒公里。 2.付款方式:月结70%,6个月支付25%,剩余的5%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完毕,无争议6个月支付。合同结算金额中不少于40%的部分,甲方可以选择6个月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云链、E点通、E信通等,乙方贴息,银行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由甲方主管单位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统一开具)的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银行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银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合同执行中因一方的过错而给对方造成的额外银行费用由失误方承担。 鉴于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运输。 3.综合运距为8公里,项目位置:广东省江门市****
标的明细:
序号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交货期 | 送货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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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003 | 混凝土搅拌输送车租赁 | 10立方米 | 167000.0 | 月 | 工作量租赁,单位m3 | 华南区-广东省-江门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