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实训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于****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招标公告及相关资料,并于3月25日发布了变更公告,现对招标文件中以下内容作出澄清:
一、原招标文件中 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2.2.4(1)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荣誉奖项-造价获奖:造价获奖最多计2分。承担本项目造价工作单位近3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080天内)获得过省级及以上造价咨询行业诚信服务精神文明示范企业的计2分,最高计2分。”澄清为:“2.2.4(1)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荣誉奖项-造价获奖:造价获奖最多计2分。承担本项目造价工作单位近3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080天内)获得过省级及以上造价咨询行业诚信服务精神文明示范企业等造价类相关奖项的计2分,最高计2分。”
二、原招标文件中 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2.2.4(1)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企业信用 1.0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监理单位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湖南省建筑市****
三、原招标文件中 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2.2.4(1)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不良行为 0.0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扣 3 分,扣完为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 6 分,扣完为止。注:企业不良行为扣分有效期 180 天,自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不良行为记录均须扣分。”澄清为“2.2.4(1)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不良行为 0.0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扣 3 分,扣完为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 6 分,扣完为止。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结果为准,有效期按照《湖南省建筑市****
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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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郴州市****
项目负责人:廖琼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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