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127号)、《关于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4〕70号),结合鞍山市****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3.《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
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
5.《自然资源分等定级规则》(TD/T 1060-2021);
6.《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TD/T 1061-2021);
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8.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4号);
9.《辽宁省公共服务项目基准地价制定技术要点》(辽国土资办发(2017)178号);
10.《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127号);
11.《关于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4〕70号);
12.《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指南》。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成果满足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指南相关规定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保证按照市级、省级和国家要求的时间节点内完成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底(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9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实现目标
为深入贯彻《中国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27号)、《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4〕70号)要求,结合鞍山市****
2.采购资质要求
①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②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③投标人具备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指南》
2.《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通则》
3.《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数据成果汇交规范》
4.《自然资源统一登记暂行办法》
5.《辽宁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总体方案》
6.《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试行)》
7.《自然资源统一登记暂行办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9.《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18号)
10.《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11.《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23)
12.《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2008)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质量要求:具备一套成熟、系统、完善的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成果数据严格按照国家、省级相关规范和要求开展服务工作,确保上报成果真实、准确、完整。
2.安全要求:具备完善的工作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能够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建立数据保密制度;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3.技术规格要求:工作人员具备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的专业技术能力;企业应配备专业的软硬件技术设备,配置专门的服务器、打印设备、碎纸机以及刻录设备。
4.物理特性要求:无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采购标的的数量。按照国家、省级相关要求,形成一套完整的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成果:具体包含:
①数据成果:资产清查数据、资产清查价格体系、价格信号数据;
②文字成果: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总结报告、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质检报告;
③图件成果:各类资源资产清查专题图;
④数据库成果;地市级资产清查成果数据库。
最终交付成果以国家、省级关于工作成果汇交要求为准。
2.采购项目实施时间和地点
①实施时间:按照国家、省级要求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
②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服务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省级相关要求,开展本项工作,确保技术规范性、数据准确性、成果科学性。严格把控项目进度,能够定期提交阶段性成果,供采购人审查和反馈。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完成,具体期限以满足国家、省级关于工作完成时间要求为准。
3.服务效率:对采购人提出的工作要求,应在24小时内予以相应,并在48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项目成果通过国家级核查质检、满足汇交入库工作要求即视为验收合格。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能够提供全面的技术培训与售后服务,确保用户能够熟练操作相关系统和工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服务团队需具备丰富的项目经验,能够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底(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1包投标供应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乙级以上(含乙级)土地规划业务资质及有效的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02包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19时02分至****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按照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要求,我省政府采购推行电子评审,取消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网上按政策要求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线上报名、并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报价及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本项目接收备份文件电子邮箱:****@qq.com。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备份文件制作要求: (1)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2)备份文件名:“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如:JH21-210300-00001鞍山市某某有限责任公司) (3)备份文件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逾期发送(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或未进行加密造成投标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发送的电子邮件正文中需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 4.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20分钟内),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5.评审过程中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经平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1)接受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2)接受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开标会议采用网络直播的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对于未参加网络直播开标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开标会议的程序,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开标会议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网络直播开标会议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需自行下载“腾讯会议”APP,会议号:****。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会议室,并将“个人名称”改为单位简称+姓名(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在单位简称后加上“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字样),以方便交流。开标会议过程中需要供应商签字确认的相关表格采用现场语音确认的方式,代理机构将如实记录相关内容,并存档相关视频资料,为减轻供应商负担,将不再要求供应商在纸质表格上签字确认。开标会议过程中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供应商认可相关内容。 7.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鞍山市政府网上同时发布,如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qq.com
开户行:民生银行鞍山分行营业部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菁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