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外聘对新海连集团、新海诚集团2020-2024年招投标项目专项审计单位已经批准,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资金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外聘对新海连集团、新海诚集团2020-2024年招投标项目专项审计单位
2.2 服务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2.3 招标范围:本次审计将覆盖新海连集团、新海诚集团2020-2024年所有招投标活动,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招标文件的编制与发售、投标文件的提交与评审、中标结果的确定与公示、合同的签订与履行、重大工程风险等环节,以及审计整改评估,详见项目需求。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审计整改评估结束之日止。
2.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招标人要求。
2.6 最高投标限价:20万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提供2024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3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提供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6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3.7 投标人拟派审计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不得少于5人,其中执业注册会计师不得少于2人,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得少于1人,审计组成员均应具有审计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本工作需求;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审计组成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8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1 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提供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9.2 投标企业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提供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9.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提供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1 时间:****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一部;
5.3 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5.4 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5.4.1 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5.4.2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供查验;
5.4.3 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6.2 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智大厦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上发布。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连云港市****
联系人:张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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