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称
屯昌县****
二、工程概况
1.屯昌县****总投资约为156.85636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复大坝水毁段长40m,引水渠清淤总长155m,设置临时围堰总长62m,临时便道200m等。
2.在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并将审查成果报送至县水务事务中心。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报名要求及提交资料
1.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须法人或者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现场报名);
2.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列入失信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选聘。
3.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要求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水利水电专业,服务范围须包括评估咨询)(提供平台网页备案查询结果,查询结果须体现备案专业及服务范围);
4.提供公司人员架构、人员相应证书(人员证书复印件);
5.报名材料装订成册(无需密封);
6.报价函(单独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注明报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报价为含税价格)。
五、报名时间地点
****至4月3日
8:00-12:00,14:30-17:30
点击登录查看二楼207室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卢先生****
六、招标控制价及评选办法
1.控制价:按下浮率报价(施工图审查最终控制价以县财政评审中心出具的评审报告为准)。
2.报名单位按下浮率报价,报价下浮率浮动为0—20%,否则将取消报名资格。
3.在资质合格的基础上,取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最终选出一名报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单位。
4.注意事项:本项目严禁恶意投标报价、扰乱建筑市场等行为,一经发现,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列入行业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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