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墩月牙沟路东侧人行横道道路施工项目,已具备征集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征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相关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双墩月牙沟路东侧人行横道道路施工项目
3、项目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境内
4、项目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5、服务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清表、土方平整及挖运等,人行通道施工,本项目为该工程一个标段全过程施工,包括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竣工验收、工程决算初审、工程备案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等。
6、项目概算:46万元
7、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单位在不少于 3 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企业中开展竞争性谈判,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满足发包文件全部质量、工期等实质性要求的且价格最低的企业为成交企业。工程合同价=成交企业的最终投标报价)一旦中标,不得弃标,否则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8、服务期限:工期30个日历日。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二级资质或以上企业,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
3、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合肥市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6)投标人被合肥市****
三、报名及评价时间、地点
1、材料递交时间:****上午9:00-9:30(过时不接收)
2、递交及评价地点:双墩镇镇政府综合会议室(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政府食堂二楼或咨询门卫)
3、评价时间:****9:30
4、评价所需材料:响应函、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及资质证书、公司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价单等符合招标文件需求的相应资料(详见附件)(密封、封口处加盖相应单位公章、现场提交)
5、镇招标办联系人:何 工 电话:****
业主单位联系人:沈主任 电话:****
以上材料,格式自拟
002-双墩月牙沟路东侧人行横道道路施工项目(泉河路至筱斋路).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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