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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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查询截图)。 (三)非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特定资格项: (一)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一类汽车维修)经营资质或备案登记凭证。 (二)服务地点为北京市****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8:00 至 11:00 ,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北京 北京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现场购买: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线上购买:投标人将报名资料扫描件邮件发送至****@qq.com,待审核通过后,将报名资料原件按要求邮寄至相应地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1份;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售予招标文件: 1.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一类汽车维修)经营资质或备案登记凭证; 3.未被军队有关部门采取资格限制措施或列入严重、重大失信行为名单且在限制措施期内声明,以及投标单位非代理商、非联合体的声明(格式自拟); 4.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编号,同时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上述材料1、2项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证书过期单位需提供通过相关审查的有效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第3、4、5项须提供盖公章的原件。对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单位,将直接发售招标文件。 说明:现场审核投标单位递交的资料,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的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08:00 (二)投标截止时间:**** 09:30 (三)投标地点: 北京 北京市 (四)提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 09:30 (二)开标地点: 北京 北京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樊先生 联系电话:**** 邮 箱:****@qq.com 地 址:北京 北京市 十四、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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