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清城区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市****
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广东建设规划(2021—2025年)》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各级政府及省、市****
一、项目概况
本次列入清远市****
(一)涉及区域
1)一类区****
2)二类区****
具体区****
序号 | 区域 | 所属街镇 | 涉及道路 | |
1 | 一类区域 | 洲心街道 | 广清大道、连江路、北江路、北江东路、人民路、人民三路、人民四路、银泉北路、育才路、广源街、半环北路、凤鸣路、鹿鸣路、滨江路、锦霞路、峡江一路、华中路、南埗路、永安北路、连江西路、永嘉街、方正一,二,三街、通源东,南,北街、凤翔中路、广泰商业街、康乐路、向西街、峡山东路、凤鸣西路、升平街、富强路、民安路、站前路、人医南巷(弘福花园北门)、富强南路(建设三路)、锦绣路(锦霞西路)、凤鸣西路延伸段、银泉南路、清晖南路、人民东路、湖城大道、四馆一中心周边道路、连水路、青联路、伦洲大桥南引道延伸段、伦洲大桥及引道工程、沥头路、洲心路、塘坦路(沙湖路)、铁塔路、窝田路、连石路、人民西路延伸段、凤翔南路、创兴东路、峡山西路、峡江东路、峡江西路、南大街、振南街、北江四路、盛业路、静福路、南岸一、二街、半环东路、清远大道等路段 | |
2 | 一类区域 | 横荷街道 | 清远大道、峡江西路好人广场、锦绣西路、永利一街、永利二街、官都街、瓦窑街、百加大街、107旁、山水维港星悦周边、豪源美居周边、横荷大街(白沙巷)、御金街旁、荷兴工业区**** | |
3 | 一类区域 | 凤城街道 | 桥北路、曙光东路、汇祥路、西门塘直街、西门塘横街、豪逸路、田龙路、松鹤大街、城北路、上廓街、下廓街、大观街、学宫街、南门街、松涛西一街、先锋路、清城区**** | |
4 | 一类区域 | 东城街道 | 区府门前、东岗路、东城大道、金碧路、大学西路、平安路、院环西路、保利路、大学东路、时代路、锦兴路、锦绣路、锦江路、凤翔北路、附城大道、清晖北路、合头街、环城东路、御峰路、福龙路、学府路、虎头岭路、井坑塘路、长埔路、学文路、平塘路、环校路、清飞西路、笔架南路、清碧路口、平安街-清碧路口段、平安路-清碧路、清碧路(信访局-樵顺幼儿园)、海逸路、海逸路延伸段、东政路、汀州**** | |
5 | 一类区域 | 长隆大道、森林大道 | ||
6 | 二类区域 | 石角镇 | 府前路、教育路、福源街、金康大街、镇南街、颐景园落排河、东一街、东二街、东三街、旧街、塘头路、铜福路、北环路等路段 | |
7 | 二类区域 | 源潭镇 | 沿江路综合市**** | |
8 | 二类区域 | 龙塘镇 | 龙国道、平安一街、平安二街、平安街、环城东路(至云路村委会段)、龙华中路、新宁街、龙新街、清花一路、清花二路、新龙一街、新龙二街、大丰豪庭、御景龙城(阳光城)等路段 | |
9 | 二类区域 | 飞来峡镇 | 升平镇 | 文明路、人民路东、人民路西、飞来峡大道北、飞来峡大道中、紫荆路、江滨一路、翡翠路、民安东路、民乐东街、民乐西街、民富西街、民强东街、稔坑四街、稔仔二街、稔坑一街、东环二街、甲洲四街、甲洲三街、甲洲二街、甲洲一街、明珠路、升平二路、升平三路、教育路、玫瑰路、橫石一街、橫石二街、橫石三街、横岗三街、横岗二街、横岗一街、江滨三路、江滨二路、永安东街、永安中街、永安西街、保兴东街、保兴中街、保兴西街、凤凰东街、凤凰中街、凤凰西街、麒麟街、育才路、新丰一街、新丰二街、城南东街、康乐西街、康乐东街、北新一街、北新二街、下布街、跃进街、文化路等路段 |
江口镇 | 开发大街、江中路、江口大街、北闸街等路段 |
(二)计费标准方案稿
一类区域:
车辆类型 | 收费时段 | 收费标准 | 备注 | |
小车 【载重2吨以下(含2吨)或载客20座以下(含20座)的各种机动车】 | 日间收费 (含08:00时至21:59时) | 停放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 | 免费 | 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
停放30分钟以上至3小时内 | 2元/小时/辆 | |||
停放超过3小时 | 3元/小时/辆 | |||
日间收费最高限价 | 25元/辆/次 | |||
小车 【载重2吨以下(含2吨)或载客20座以下(含20座)的各种机动车】 | 夜间收费 (含22:00时至次日07:59时) | 停放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 | 免费 | 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
停放30分钟以上 | 1元/小时/辆 | |||
夜间收费最高限价 | 5元/辆/次 |
二类区域:
车辆类型 | 收费时段 | 收费标准 | 备注 | ||
小车 【载重2吨以下(含2吨)或载客20座以下(含20座)的各种机动车】 | 日间收费 (含08:00时至21:59时) | 停放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 | 免费 | 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 |
停放30分钟以上至3小时内 | 1元/小时/辆 | ||||
停放超过3小时 | 2元/小时/辆 | ||||
日间收费最高限价 | 15元/辆/次 | ||||
小车 【载重2吨以下(含2吨)或载客20座以下(含20座)的各种机动车】 | 夜间收费 (含22:00时至次日07:59时) | 停放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 | 免费 | 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 |
停放30分钟以上 | 1元/小时/辆 | ||||
夜间收费最高限价 | 5元/辆/次 |
备注:1.收费标准实施范围:一类区****
2.车辆停放不超过30分钟的,免收停车服务费,超过30分钟按实际进入时间计费;
3.车辆跨日间、夜间收费时段连续停放的,按上述标准累加计费,跨时段停放的只对首个收费时段的免费时间实行免收费;
4.车辆停放超过24小时的,按上述标准累加计费;
5.大车、超大型车按实际占用停车位个数合并计收;
6.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及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免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费。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期限
1、主要事项
公众对于《清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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