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和龙市青龙方解石矿普查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的变更公告
公告文号受出让人 点击登录查看委托,年月日点击登录查看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了《》()。现依据出让人 出让人名称的《变更文件的名称》(文号)的要求,现就原出让公告中内容变更如下:
一、变更内容
(一)原公告中“吉林省和龙市青龙方解石矿普查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挂牌出让公告”标题出现两次,变更为“吉林省和龙市青龙方解石矿普查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二)原公告中“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四)勘查区面积:3.9773”变更为“(四)勘查区面积:3.9773平方千米”。
(三)原公告中“(六)勘查工作程度:”变更为“(六)勘查工作程度:普查”。
(四)原公告中“(七)勘查投入要求:”变更为“(七)勘查投入要求:按照勘查实施方案确定,且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标准”。
(五)原公告中“(八)拟出让年限:5.0”变更为“(八)拟出让年限:5年”。
(六)原公告中“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无第十项,需加入“(十)出让收益率:2.9%”。
(七)原公告中“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四)银行出具的符合规定的资金证明(金额不低于人民币万元)。”变更为“(四)银行出具的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大写:伍佰拾万元)资金证明。”
(八)原公告中“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三)申请报名的方式:数字证书办理网站:”增加内容“数字证书办理网站:http://ybggzy.com/bszn/007001/****/311f8beb-a9ae-4605-b706-96ff85c00777.html”。
(九)原公告中“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四)申请报名须提供的资料:4.银行出具的符合规定的资金证明(金额不低于人民币万元);”变更为“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四)申请报名须提供的资料:4.银行出具的符合规定的资金证明(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十)原公告中“八、风险提示”,无具体内容,增加内容“八、风险提示:
(一)出让人和交易机构不组织现场踏查。竞买人应知悉探矿权挂牌出让风险,自行前往实地踏查(现场踏查费用自理),充分了解勘查区****
(二)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区块的勘查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竞买的矿业权及其挂牌出让文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竞买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竞买人自行承担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带来的风险。成为探矿权人后,应对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予以支持。
(四)竞得人应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规定,推进绿色勘查。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竞得人进行勘查活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规定办理许可和审批手续。如有违反法规行为,后果由竞得人承担。”
(十一)原公告中“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需增加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买人、竞得人违约,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
1.竞买人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交易资格或竞得的;
3.竞得人拒绝签订矿业权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4.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5.向主管部门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6.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的情形。”
(十二)原公告中“十一、其他事项及要求”,全部内容变更为“
(一)公告时间:****至****。
(二)该项目为无底价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39.773万元(大写:叁拾玖万柒仟柒佰叁拾元整),在竞价过程中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万元或2万元的整数倍。
(三)成交确认:挂牌成交的,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生成《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须5个工作日内在《成交确认书》上加盖电子签章,对交易过程和交易结果进行确认。竞得人可自行打印《成交确认书》。
(四)挂牌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点击登录查看在线出具《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证明》。竞得人须在7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和《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证明》与出让人点击登录查看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及办理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竞得人在进行勘查时,应坚持多目标管理,秉持绿色勘查理念,加强环境保护工作。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河道、文物、水利设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在勘查过程中需与属地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市****
(六)勘查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临时使用土地的,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期满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到原地类或者复垦达到可供利用状态。
(七)勘查过程中应遵循合理和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草原,按规定办理使用耕地、林地、草原手续。采用对林地和森林破坏小的探矿方式,合理和集约节约利用林地,尽可能减少对林木的采伐。
(八)其他未尽事宜及本次挂牌出让的更多信息,可咨询点击登录查看。”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张涛
联系电话:**** 地 址:和龙市****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李相霖
联系电话:**** 地 址:和龙市****
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和龙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同时发布。
二、原出让公告中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