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现拟购以下设备,诚邀有能力提供相关产品且具有合法合格资质的生产厂商、供应商参与。具体项目名称如下:
项目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耳鼻诊断仪 | 1 | 台 | 鼻阻力测量法 |
2 | 耳鼻喉综合诊疗工作站 | 2 | 台 | 门诊诊疗设备 |
3 | 智能灌注吸引控压系统 | 1 | 套 | 可与测压鞘联合使用 |
4 | 直立倾斜设备 | 1 | 台 | 检查自主神经功能 |
一、报名材料要求:
1、参与推介供应商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直接参与推介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以上证照有效期至少满足6个月以上)。
2、凡是列入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设备,需要严格按照《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7年第104号】提供相应类别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凡是列入消毒设备管理范畴的设备,需要提供《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3、参与推介会供货商法人代表授权函和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参与推介设备的相关产品彩页或者技术参数表、配置清单,以及同等级医院或更高等级医院的设备采购的价格参考依据(发票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5、如果参与推介的设备必须使用专机专用耗材或者试剂,必须提供耗材或者试剂的相关资料(资料必须包含耗材或试剂的清单、报价、收费情况,是否列入医保范围);使用开放式耗材或者试剂的需要提供耗材或试剂的清单;无需使用耗材或者试剂的提供《无需使用耗材或试剂承诺书》。
6、如果参与推介的设备需要和第三方设备或者软件对接,需要提供设备对接的可行性论证材料及承诺。
7. 以上所有材料需密封提交,并加盖经销商或者厂家公章。
8. 按照项目号分项密封现场递交报名材料,不接收邮寄件。
注:中标产品不限于此次推介产品,欢迎相关设备生产厂家直接报名参与推介。成功报名的供货商需准备近期该产品的中标通知书若干,届时对所推介产品进行供货意愿价格等有关信息的现场咨询。
一、报名时间和地址:
1、报名时间:****—****17:00
2、报名地址:福州市****
三、推介会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成功报名的供应商。
相关事宜与我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曾工(电话:****)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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