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自然资源局文件
眉自然资发[2025]6号
眉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鄠邑经周至至眉县****
陕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鄠周眉高速公路****合同段关于上报临时用地申请书的报告》(鄠周眉****字[2029]19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研究,现就你单位临时用地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占用横渠镇横渠村集体土地3.0687公顷,其中农用地3.0687公顷(园地1.5937公顷、林地1.0984公顷、草地0.2899公顷、其他农用地0.0867公顷),用于路面工程沥青、水稳拌合站、工地试验室和生活区;同意你单位占用槐芽镇红崖头村集体土地1.7453公顷(园地1.7453公顷),用于路面工程水稳拌合站和生活区。临时使用土地有效期至****。
镇名 | 村名 | 面积(公顷) | 用途 |
---|---|---|---|
横渠镇 | 横渠村 | 3.0687 | 路面工程沥青、水稳拌合站、工地试验室和生活区 |
槐芽镇 | 红崖头村 | 1.7453 | 路面工程水稳拌合站和生活区 |
二、用地期间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和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
三、临时用地补偿费要足额支付到位,并足额缴纳复垦费用,不得损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若因征地补偿等原因产生上访等社会稳定问题,一律由你单位负责解决。
四、申请用地范围若占用林地,必须依法取得林业部门同意使用林地相关手续后方可用地,否则,一切责任自行负责。
五、在临时用地有效期内,应自觉接受我局日常监管,按照批准的范围、用途使用土地,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临时用地批准期满后需再继续使用土地,你单位必须在期满前2个月内向我局提出续期申请,办理临时使用土地续期手续。逾期未提出申请的,我局不再受理。临时用地批准期满后不再继续使用土地的,应恢复土地原状,涉及土地复垦的,按照批准的土地复垦方案有关要求及时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自然家
眉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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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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