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嘉峪关市挥发性有机物便携式监测监管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嘉峪关市挥发性有机物便携式监测监管能力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21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202.6(万元)
采购需求:1.红外热成像仪1套, 2.便携式非甲烷总烃检测仪1套,3.便携式总经检测仪(FID)3套,4.便携式TOC检测仪(PID)2套,5.颗粒物快速分析仪 2套,6. vOcs执法检测管理系统1套。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营业执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的、 合法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扫描件),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2025年度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2025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纳税证明: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完税证明)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8)嘉峪关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登录“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09:00:00
地点: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①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嘉峪关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