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公告
弥勒市第三小学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于****在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至****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公示期间收到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异议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之规定,现暂停该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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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