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50,000.00
(四)采购需求:
计 | 控制单价 | 量 |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元) | 单 |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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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 | |||||||||
1、提供日常法律咨询;2、为我镇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3、参与我镇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党内规章的论证、修改;4、应我镇邀请,参与重大项目洽谈,协助我镇审查、修改、草拟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5、应我镇要求举行法律讲座,为我镇提供法律培训;6、应我镇邀请,列席镇有关会议,就涉及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7、为我镇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8、接受我镇委托,代理我镇有关经济、民事、行政纠纷的调解、仲裁、复议、诉讼活动,依法维护我镇的合法权益;9、与我镇约定的其他法律服务。 | |||||||||
人员要求 | 1 | ||||||||
服务要求 | 1 | ||||||||
服务开始时间 | **** | ||||||||
服务结束时间 | **** | ||||||||
对所接触到我镇以及党和国家秘密,有严守秘密的义务。 | 1 | ||||||||
不得利用在为我镇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非公开信息或便利条件,为本人或所在单位牟取利益。 | 1 | ||||||||
不得以我镇法律顾问身份从事商业活动以及与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 | 1 | ||||||||
不得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我镇利益相冲突的法律事务,顾问律师与所承办的业务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应当回避。 | 1 | ||||||||
受聘律师采用不定期到我镇走访的方式开展顾问活动,我镇根据需要也可随时要求受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如果受聘律师因故不能及时提供服务,受聘方律师事务所其他律师有义务提供法律帮助。 | 1 | ||||||||
50,000 | 年 |
(五)议价发起时间:****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时间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点击登录查看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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