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我行拟设立开发区支行,现公开对开发区支行寄库服务服务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采购需求:
为保障开发区支行日终现金尾箱安全存放保管,我分行将开发区尾箱寄库服务委托给寄库银行代理,并签订委托协议。
1.2 寄库行要求:
1.2.1 经营地在淮安市区,经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成立,获得有效执业证明,并按要求进行企业年度报告;
1.2.2 具有健全的组织架构、人员配置和业务管理制度;
1.2.3 具备相应外包活动的持续服务能力和持续风险管理能力;
1.2.4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应明显涵盖可惩戒商业银行尾箱寄库、金库托管、现金清分机调缴款等工作;
1.2.5制度、操作流程:具备合理、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并确保业务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操作流程符合人民银行及我行相关规定;
1.2.6场地:应具备省级公安机关办法的《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及其他应具备的资质证明;
1.3 寄库要求:
1.3.1人员: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人员需无犯罪记录,现金清分人员反假货币测评结果均应为合格以上,具备鉴别和挑剔假币的专业能力,同时掌握不宜流通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严格执行标准;
1.3.2 机具:供应商使用的现金清分机具因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能够做好鉴伪、清分功能的日常维护管理;
1.3.3 系统:应具备符合人民银行规定的冠字号码信息系统等可满足服务需求的业务系统;
1.3.4 外包业务经验:企业在拟外包城市区域范围内对5家或以上银行同业提供现金清分服务,企业为银行同业已提供3年或以上现金清分服务;、
1.3.5 保险:企业应购买人员、现金及相关外包事项的商业保险,相关保额需足够覆盖我行外包现金及操作风险;
1.3.6 应急处置与业务连续性:具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保障业务连续性;
1.3.7 外包商与银行同业合作中,未曾发生客户信息泄露,造成银行同业经济损失、操作人员内外勾结盗取现金等重大安全事件。
1.4其他要求
1.4.1 监管单位及我行制度要求的其他准入条件。
1.4.2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与其他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报价等不正当竞争关系。
二、报名要求
2.1 依法成立,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登记成立等正常企业状态。
2.2 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情况。
2.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5 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2.6 经营范围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同时获得从事行业有效执业证明、行政许可、专业资质等证照。
2.7 两年内目标服务领域未出现严重安全事件。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17:30止。
四、报名方式
采购部门联系人:薛莲 ,联系电话:****,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8:00(其他时间请勿打扰)。若有意向请将供应商资料于征集截止时间前提交至邮箱****@cib.com.cn。
报名注意事项:
1.提交的供应商资料内容包括如下四项:
材料1:《点击登录查看寄库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金融机构名称
材料2:点击登录查看寄库服务项目信息收集表
材料3:供应商准入信息导入模板
材料4:承诺函
以上四项材料填报模板详见附件,提交材料无需加盖公司(单位)公章。材料4需加盖公司(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2.提交资料所发送的邮件名称如下:《点击登录查看寄库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请仅发送一封邮件,拆分发送多封邮件视为无效应答。
3.提交供应商资料大小不超过20M。(提交的邮件附件总大小超过20M自动拦截视为无效应答,附件请勿通过第三方邮箱转存附件)
五、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合作意向、符合资格要求、报名要求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2.本次市场调研不代表采购邀请或意向,仅为调研市场情况发起。若需后续对接,我分行将会主动联系报名者;未予联系的报名者,我分行将对材料予以保密。
3.本次市场调研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分行供应商黑名单。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材料4.承诺函.docx材料1.《点击登录查看寄库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docx材料2.点击登录查看寄库服务项目信息收集表.xlsx材料3.供应商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