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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俄罗斯特色商品便利店招租项目招标公告(原标题: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俄罗斯特色商品便利店招租项目)

广东深圳 全部类型 2025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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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俄罗斯特色商品便利店招租项目
起始日期 ****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在租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点击登录查看
面积/数量 25.00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商业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2年 免租期
租金是否含税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60元/平方米/月 租金的递增 从第二年起,租金按上一年的3%逐年递增
租金支付方式 季付 资产用途限定 商业(便利店)
履约条件 1.本次物业场地出租,出租方只提供经营物业场地以及水电管线进场,如租赁物业场地需进行加装、改造、装饰装修等需施工的,须经出租方批准;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停止使用并恢复原状。承租方拒不配合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承租方应按每日租金的20%支付违约金,直至恢复原状或清退完毕。场地改造工程和装修方案须报出租方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应按出租方相关要求实施,场地改造和装修工程及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涉及防火安全的工程变更,须经消防部门书面批准,施工时不得擅自改变和破坏商铺的原有设施设备及主体承重结构。所有隐蔽工程应经出租方及有关部门现场检查确认后再隐蔽,并向出租方提供隐蔽工程图纸备案。承租方如需进行二次装修及安装标识标牌等,必须将装修方案及效果图报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退租时出租方不对装修承担任何补偿责任。
2.承租方必须提供装修升级投入承诺书,承诺如因经营不善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或在租赁期满后退出经营都不会以前期投入用于承租经营项目装修升级的全部费用向出租方请求任何经济赔偿。
3.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报名保证金,在联交所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在3个工作日内全部转至点击登录查看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他意向方的报名保证金,将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由联交所无息原路退还。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且承租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于合同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在服务期间,如最终承租方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点击登录查看有权扣除部分或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若最终承租方未按规定的期限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其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承包经营权,学校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偿责任。
4.租金:按照租金报价及按季度交纳,交付时间为每季度10日之前,首次租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每年按11个月缴纳租金。逾期或不缴纳,出租方可延期交付租赁物业场地,所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若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租金总额的0.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租金递增:从第二年起,租金按上一年的3%逐年递增。调整后的租金自下一年的首日起生效。
5.管理费:承租方除约定的租金外,每月需向出租方缴纳¥15元/平方米管理费(每年按11个月缴纳)。管理费应与租金同期支付。承租方应遵守出租方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配合出租方或其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日常管理。如因承租方原因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承租方应承担修复费用。
6.承租方必须通过出租方提供的校园卡系统和出租方为承租方设立的微信/支付宝账号与消费者进行交易,遵守出租方校园卡管理办法,所涉卡机相关手续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如有其他交易方式须通过出租方批准方能执行。
7.租赁物业场地内的设备及物品:除承租方经营所必须的相关的通道、空调、洗手间等公共设施外。出租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提供详细的物业交付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结构、水电设施、消防设备等状况说明。双方应在交付时共同验收并签字确认。租赁期满、解除或终止后,租赁物业场地内原有设施由出租方收回,若因承租方原因造成原有设备损坏、毁坏、丢失等,承租方应予合理修复或赔偿(正常、合理损耗除外);租赁物业场地内原有设施属于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无权要求出租方任何经济赔偿,承租方若擅自拆除毁坏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承租方若不按期退场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8.水、电、燃气、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及税费由承租方承担。在经营过程中承租方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动等纠纷均与出租方无关。
9.承租方承租后经营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规经营。遵守出租方制定的出租用途。接受出租方的监督与管理。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将按合同约定处罚。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将按合同约定处罚。承租方进行装修时,须严格遵守出租方提供的《装修标准和要求》,并在装修前提交详细的装修方案供出租方审核批准。装修方案应符合学校整体形象要求,不得对建筑结构造成损害。
10.承租方自行办理合法经营所必需的相关证照和批文。
11.承租方在物业使用前须自费、自行办理好二次消防验收(如需)或营业前安全检查等相关手续,并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12.承租方不得改变租赁标的房屋结构,不得私接水电,不得使用违禁电器。
13.经营有风险,承租方风险自担。承租方明白需要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种可能的经营风险或亏损:投资不代表能收回或者有回报的风险;合同到期后不能续期的风险;合同期限内因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也有停业和提前中止的风险。包括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因法律法规与政策调整的影响、疫情影响的风险、校园规划的变更和更新改造拆迁影响的风险、建筑物的重建装修的影响等等各种原因导致的停业和合同中止(不能往后延期展期)的经营不确定性等各种风险。在上述情形下,出租方退回履约保证金,合同中止。承租方不能提出赔偿或补偿要求。
14.为更好地服务出租方师生,承租方需对以下关键条款做出明确响应:
(1)承租方须执行国家、教育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点击登录查看相关规定,履行合同约定。
(2)商品与服务须明码标价,标明详细型号规格。不得强制消费和捆绑搭配消费,提供消费发票,保留消费数据供查。有关定价须接受校方指导,有关活动须向校方报批。承诺售卖商品和售卖价格,承租方承租的超市****
(3)承租方每月要有1次不少于1天面向在校学生提供凭校园卡消费促销优惠活动,至少10%的商品进行促销,折扣力度不低于8折。
(4)长期保持有一种以上师生普遍常用和喜爱的产品进行促销,促销力度以深圳市商场最低价格为参照(本文中的价格,指深圳市线下商场的实际售价,而非价格牌的标价或者某些票据上的显示价)。
(5)承租方需做到及时补货,且常见商品齐全,不得出售过期商品。在合同期限内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并维持该保险的效力。
(6)承租方应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及食品安全管理,承担安全责任,如发生安全事故的,由承租方负责,与出租方无关,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承租方应定期(每季度)向出租方报告经营情况、安全管理情况等,如有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出租方报告。
(7)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质量、价格、安全、消防、治安管理、卫生)。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出租方的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阻挠出租方的检查。如承租方拒绝配合检查,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对师生提出的有关合理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做好解释工作并进行整改。学生负面反应比较强烈时,承租方立即做出书面的、公开的解释并提出积极的解决方案。对师生的有效投诉(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质量、服务水平及周边环境卫生)超过三次仍整改不到位的(以出租方发出整改通知书为准),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8)承租方承租后,经营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预包装食品、日用品、文具、洗涤用品等生活用品。经营的商品应具有俄罗斯特色、元素、风格、风味等俄式特点。禁止经营烟酒、成人用品、医药等特殊商品。具体经营项目清单需经出租方审核批准。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或扩大经营范围,如需调整,须事先获得出租方书面同意。违反此约定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赔偿损失。
a.进口商品比例限制
要求承租方承诺俄罗斯原产商品占比不低于50%,并提供必要的原产地证明文件备查。
b.商品分类标识义务
明确进口商品与国产商品分区****
c.定期标签合规审计
承租方需每月提交商品标签自查报告,校方保留委托第三方机构突击抽检的权利,发现标签违规按单次5000元标准扣除履约保证金。
(9)对服务时间的承诺(无特殊情况下营业时间为07:00-23:00的保证)。
(10)店铺员工必须按规定要求持有身份证、健康证和劳动务工合同等持证上岗,专业技术人员或特种技术人员须按规定持证上岗及其他要求。礼貌待人,服务态度好,服装整洁,佩戴工作证及其他要求。建立健全内部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并能严格执行。出租方不提供员工宿舍,意向承租方需要自行解决员工住宿及交通问题。
(11)意向承租方在合同期限内购买从业人员保险并维持该保险的效力。意向承租方承诺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为本项目购买对租赁物业场地的使用或占有可能引起的人身伤亡、人身侵害或财产损失而投保的身体伤害、人身侵害及财产损失保险,投保金额每次事故赔偿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元或累计赔偿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 元,保障时间与承包经营期相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租方应将出租方列为保险受益人之一,并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提供保单复印件。若承租方未按时投保或未维持保险效力,出租方有权代为投保,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或要求承租方支付相当于年租金10%的违约金。
(12)对经营管理者的服务质量、卫生和安全保障等标准有明确的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对提供的商品(服务)保证质量,并承诺如出现商品(服务)问题,经确认后将无条件接受由出租方视情节轻重及后果提出的惩罚措施(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赔偿该商品价格的十倍、赔偿医疗费用等方式)。
15.本项目的合同签署采取2+2年模式,即首个合同期为2年,第一个合同期满后,承租方需通过学校综合考核合格后可续签2年,总合同期不超过4年。在合同期限内实行考核制度,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业绩要求、服务质量、卫生状况等。承租方须达到以下经营业绩要求:年营业额不低于租金总额的10倍。合同期内,经学校组织的半年考核评价结果累计2次及以上为不及格,学校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16.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承租方应无条件退场,向出租方归还租赁物业场地,保持实际使用区域的构筑物的现状。并根据出租方要求恢复场地原貌(包括但不限于拆除装修、设备及附属设施等)。承租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15日内完成场地恢复工作,逾期未完成的,出租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恢复,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业场地,学校管理部门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流程对承租方的遗留物资进行合理处置;如承租方仍拒绝配合撤场,学校将提起诉讼并通过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承租方腾退房屋,支付拖欠租金和撤场费用。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租、分租。如承租方违反本条约定,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此外,出租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超出部分的损失。
18.意向承租方需认真阅读本招租公告,并视为同意本公告所示条件,如意向承租方取得承租权后在实际履约过程中违反上述条件,出租方有权取消该承租方的承租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19.承租方承租后,须使用物业全部面积,不得使物业出现闲置。
20.若因政策物业出租政策调整、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其他补充说明 一、退出机制
承租方如出现以下违约行为,学校有权终止双方合同,责令承租方限期退出,全额不退还所有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获得成交承租资格的,或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经营要求的;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以及因电气设备操作失误、设备维护不到位等引发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3.因售卖商品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等引发学生静坐、游行等群发事件,影响恶劣的;
4.在经营过程中,出现掺杂做假、销售无证食品、未按经营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经规劝,限期整改依然无效且情节严重的;
5.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转包、分包经营或挂靠经营行为的;
6.在经营过程中,因承租方过失导致一方或双方被行政处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的;
7.未经学校同意,经营期内无故停业,造成不良影响的;合作期内,累计两次无故停业的;
8.利用学校资源或冒用学校名义从事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影响的;
9.因企业劳资纠纷、商业纠纷,导致承租方员工及校外人员在学校闹事,造成严重影响的;
10.企业无法兑现申请承租时的各项承诺,造成严重后果的;
11.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严重影响学校声誉和形象或造成学校严重损失的其他行为的;
12.经营者未按招租承诺及合同承诺的价格折扣、优惠条件售卖商品,经学校抽查达到3次的;
13.不符合续签条件的。
二、相关说明
(一)承租方应在《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放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若在出租方以电话或函告方式通知承租方后,仍不到出租方处签订合同的,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保证金,对该物业重新招租。
(二)承租方报名即视为同意招租信息公告的全部内容,承租方承租后不得要求出租方更改以上内容;
(三)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四)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公告的全部内容,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物业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五)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1.承租方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2.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3.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经出租方批准后,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取协议租赁。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有效续存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经营的法人企业或分公司且成立满1年(含)以上。(意向承租方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单:http:****。)。
2. 意向承租方未有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3个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文件:意向承租方提供以上网站查询单)
3.意向承租方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4.意向承租方具有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近1年度财务报表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5.意向承租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税务局出具的近1年纳税证明复印件;近1年缴纳社保证明,网页截图或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均可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6.截至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日,意向承租方或意向承租方所属集团(提供关联证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加盖公章,并出具股权证明函)在国内经营俄式特色商品为主的便利店或商超(提供门店清单、现场照片、营业执照和工商信息查询单复印件加盖公章)线下每个直营店面积不少于50㎡(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页面),数量不少于1家直营店。
7.意向承租方近1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意向承租方的承包经营项目在经营时与服务单位、供应商无民事纠纷或诉讼(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信用中国”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信息查询单;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7.《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8.出租方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18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深圳市****
联系人 潘经理;郑经理 联系方式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交易保证金

金额 50,0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1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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