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682-****59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320682-****59
项目名称:
项目重组及融资专项法律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700000.0(元)
最高限价:
700000(元)
采购需求:
拟聘请专业律所先后就项目公司重组和融资两个环节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1.基本条件:(提供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4.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且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谈判响应时,须提供响应截止日前近1个月(连续)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响应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5.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http:****。
截止时间:****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
四、开启:
时间:****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当面磋商形式,可能会根据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
(2)本项目为了保证响应供应商能全面了解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特别提醒所有响应供应商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踏勘前与采购人预约,自行负责现场踏勘安全,如响应供应商选择不踏勘现场,造成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方案编制失误或响应报价失误均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响应供应商自身不能参加现场勘察或现场踏勘不全面的,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报价或履约过程中提出索赔等要求。
(3)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取消成交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本项目为了保证响应供应商能全面了解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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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如皋市****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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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