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南苑片区NY01-03、NY01-05地块基坑开挖区采出的普通建筑用砂石和石料(宕碴)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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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刘先生|联系电话:**** 手机号:****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点击登录查看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名称 | 永康市南苑片区NY01-03、NY01-05地块基坑开挖区采出的普通建筑用砂石和石料(宕碴) |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其他 | 标的为永康市南苑片区NY01-03、NY01-05地块基坑开挖区采出的普通建筑用砂石和石料(宕碴) NY01-03地块:根据中煤浙江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0月勘测报告资源量普通建筑用砂石矿(圆砾)约8.22万立方米(13.98万吨)。 NY01-05地块:根据中煤浙江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7月勘测报告资源量普通建筑用石料矿(宕碴)约3.25万立方米(7.76万吨);普通建筑用砂石矿(圆砾)约2.84万立方米(4.37万吨)。 竞买人要充分考虑渣石的数量、材质、比例、运输条件、市场价格等因素,充分考虑因竞买产生的一切可能涉及的风险及责任。 | ||
其他披露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约定的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标的的情况说明;本次转让标的为永康市****点击登录查看****。 12. 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交付时实际现状移交标的。如遇公告中标的的质量量等与实际有差异的,并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格和成交关系;转让方与交易所不保证转让标的的质量、数量、品质、规格等,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标的物图片、《永康市南苑片区NY01-03地块基坑开挖普通建筑砂石矿开挖量估算报告》、《永康市南苑片区NY01-05地块基坑开挖普通建筑砂石矿、石料矿(宕碴)资源量估算报告》等仅为竞买人提供参考,一切均以现场实物为准,转让方、交易所对标的物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 13.转让标的如涉及相关危化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回收、处置的设备、物品等,受让方必须委托相应专业资质机构处置。 14.本次标的转让由金华产权交易所采用“浙交汇”系统组织竞价交易,竞买方报名、竞价等有关具体操作流程及步骤在公示附件《竞买和承诺及规则须知》文本中均有详细介绍,竞买方须详细阅读并理解《竞买和承诺及规则须知》相关内容,如有疑问可致电联系交易机构联系人;同时交易所提供与报名以及竞价等有关的电话咨询、现场指导等一系列流程服务,如因竞买方未向交易所咨询或未经指导导致对转让标的缺乏正确认知、理解以及对系统交易产生的误解、操作等,一切责任自负。 15.受让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出让合同中除受让方相关信息及“成交价款”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竞买人须于竞买前慎重考虑以何为主体参与报名,一旦报名成功即不得变更,本次标的转让须遵循“谁报名、谁竞价、谁签约、谁受让”原则)。 16.竞买人报名可自行下载或向联系人索取报名材料,联系电话:****、****,地址:永康市总部中心金族大厦16楼1601室。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注册地 | 浙江省金华市****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2M66KD30 |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424.61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成交款将在合同生效之日后5个工作日付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100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点击登录查看,开户行:工行金华开发区支行,账号:********),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二、受让方必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款。 三、本项目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按成交总价款的20%收取。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的同时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点击登录查看,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永康市支行,账号:********)。受让方应根据与转让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提取、清运工作,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由转让方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因受让方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施工安全事故等引起相关赔偿责任,提货履约/安全风险保证金优先用于相关赔偿。余额不足成交总价款20%的,受让方应当在3日内(提货完成前)补足。 四.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税价,交易价款由转让方出具相关专用发票,一切以转让方实际开具税票时的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五.转让标的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自行承担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渣石市场价格变动或渣石质量等问题而带来的风险。 六.受让方必须在付清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的前提下且在接到转让方开工通知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交接标的资产。 | ||
展示时间 | 披露期内的工作时间 | ||
展示地点 | 永康市南苑片区NY01-03、NY01-05地块 | ||
联系人姓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联系人电话 |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应当符合相应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0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2.实地勘察证明-旧资产.docx 、 3.竞买和承诺.doc 、 4.竞买规则与须知.docx 、 5.交易服务费条款.docx 、 6.保证金处理条款.docx 、 7.资产交易合同(样稿-NY01-03、NY01-05地块****.doc 、 8.法人授权委托书(意向方).docx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刘先生 | 电话 | **** |
手机 | ****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浙江省金华市**** | 网址 | ||
合作机构 | 名称 | 金华一通拍卖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金华市**** |
联系人 | 刘先生 | 固定电话 | **** | |
手机 | ****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徐浩晟 | 电话 |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