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25年西部地区****
一、项目申报及评审办法
(一)项目申报方式
校属各部门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需要,认真谋划,精心设计,按时报送项目申请;项目经学校整合统筹后,向省教育厅集中申报。项目获批后,拟派出人员由学校负责推选,经省教育厅审核、公示后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决定录取。留学人员纳入国家公派留学统一管理。
(二)重点支持学科方向
1.根据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聚焦世界科学前沿、关键技术领域、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以及服务治国理政新领域、新方向的学科专业。
2.结合《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的要求, 重点服务我省“51020”现代产业集群,对接“61020”科技创新 成果体系和“71020”高校学科创新体系的特色优势学科。
3.其他服务未来科技和社会发展开展的前沿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的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
(三)选派类别
项目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高级研修学者留学资助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留学资助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留学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四)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所含学科应在我省拟重点支持学科领域范围内,且具有长期性规划(3-5年),与国外有相关合作基础。
2.国外合作单位须为国际公认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在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
3.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且具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协议为非框架合作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人员的留学身份、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如开展合作的国外合作单位为世界一流大学、相关专业领域处于国际领先水平,无需提供合作协议。
二、项目人选及管理
项目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立项后,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人员选拔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人员选拔。被推荐人员须符合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基本条件和项目要求。
2025年获批项目将从2026年起实施。其它有关事宜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相关规定办理。
三、工作安排
请于5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根据申报材料进行整合统筹后向省教育厅集中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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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点击登录查看办公楼402办公室
联系电话:****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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