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党校已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校区文化建设概念性设计方案,经多轮次评审,目前已形成初步成果。为整理概念性设计方案成果,现面向社会遴选具有较强设计能力的单位,实施并完成新校区文化建设方案深化工作。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点击登录查看新校区项目位于海南省三亚市****
二、文化建设方案深化内容
1.红色主题公园、教室、办公区****
2.室内外(含地下室)导览标识系统以及标牌等设计深化(达到施工图深度)。
3.学员宿舍楼大堂、图书馆、初心湖等重点建设区域的设计深化(达到施工图深度)。
4.根据新校区文化建设需要,市委党校安排的其他设计深化工作。
5.完成文化建设方案产品的施工图设计、清单统计、工程造价核算以及现场指导等全部工作。
6. 指导新校区文化建设项目全过程实施,直至文化建设项目验收通过。
7.在每项工作或安排的其他任务完成后,应出具书面服务报告及成果展示。
三、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近三年没有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
8. 需提交委托方确认的设计方案、合同文本以及相关材料,可能涉及多轮次修改,请有意向参与遴选的单位审慎考虑。所有提交报名资料参与遴选的单位,均视为同意此项要求。
四、需提供的报名资料
1.设计单位相关证明(含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个人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证明文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等),均需加盖单位印章;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管理部门处罚记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3.需提供2024年以来最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2024年以来最近3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
4. 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时间必须是项目公告时间之后,报名截止时间前,复印件加盖公章)。
7.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8.设计单位拟组建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团队介绍,包括所有设计人员注册执业资格复印件和本次分工安排。
9.可提供的其它资料。
(备注:以上第1-6项,为必须提供的报名资料,不提供或者缺项的,均按照不具备报名资格处理。)
五、控制价
新校区文化建设预估采购价格约500万元。依据《海南省勘察设计收费导则(试行)》中“海南省建筑装饰设计收费导则”,本项目拟定新校区文化建设方案设计深化费用,不得超过24万元。
六、确定服务单位原则
通过企业资信、设计方案、服务能力、服务费用等进行综合比选。评比要求如下表:
七、项目服务期限(项目完成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进行新校区文化设计方案深化(须经我校确认深化方案),并指导新校区文化建设项目全过程实施直至验收通过,暂定服务期限至****(以新校区文化建设项目通过验收之日为止)。
八、报名及截止时间
1.报价文件有效期: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报价文件要求:
(1)报名单位须按照本公告“四、需提供的报名资料”第1-6项和“六、确定服务单位原则”——评分表中“提供材料要求”第1-11项所列明的材料目录,逐项对应准备报名资料(须列明资料目录,目录后标明页码)。
(2)报名单位将密封的纸质报名资料5套、电子版1份(即将盖章纸质版扫描成PDF,并用U盘或光盘装载),派人送至委托方指定地址(不接受邮寄)。
3.报名截止时间:****18:00(北京时间)
地址:三亚市****
联系人:薛老师,联系电话:****(咨询问题);
徐老师,联系电话:****(提交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