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学生柴火大灶食堂(劳动教育场所)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点击登录查看学生柴火大灶食堂(劳动教育场所)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镇江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下午 14 点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学生柴火大灶食堂(劳动教育场所)建设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54万元
4、最高限价:54万元,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者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内容为点击登录查看学生柴火大灶食堂(劳动教育场所)建设(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要求”)。
6、工期:30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 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 年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资格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见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磋商承诺函第 10 条【见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或资格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及苏财购【2021】34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属行业:建筑业)。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注:本条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3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或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
三、获取采购文件(没有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时间:2025 年04月01日起至 2025 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镇江市****)。
方式:接受现场获取或电子邮箱(****@163.com)获取,将相关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并与代理公司电话确认完成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企业资质证书和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获取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售价:人民币 300 元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时间:2025年 04 月11日14:00(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5年 04 月11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镇江分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 年04月11日下午 14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镇江分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2、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3、本项目支持和适用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库【2020】46 号、苏财购〔2021〕34 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 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 号)的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镇江市****
联 系 人:戴雅琦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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