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 17:00:00
项目名称 | 海口市**** | |||||||||||
项目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海口市****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总层数/ 招租层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 (元) | 评估价 (元/月租金) | 挂牌底价(元/月租金) | ||||||
1 | 海口市**** | 1 | 395.24 | 120000 | 24185 | 26000 | ||||||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租赁期限:5年;租金每月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以后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 |||||||||
装修期限 | 装修免租期为1个月(含在5年租赁期内)。 | 履约保证金(元) | 120000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房屋现状 | 1、该临街商品建筑面积395.24㎡,所处区域为海口市**** 2、标的详情见评估报告。 | |||||||||||
租赁期 限用途 | 房屋用途: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经营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政府部门不允许、有严重噪音或者严重污染环境以及一切违法项目。除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不能以其工商执照所规定的经营项目为由随意改变商铺的用途。 | |||||||||||
重大事 项说明 |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24185.00元/月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海南同邦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同邦[2025]房(估)字第02033号)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MA5RFYMT24 注册地:海南省海口市 法定代表人:冯牧 经济类型:全民所有制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关于点击登录查看商铺对外公开招租的批复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口市琼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标的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商铺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5 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4、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和履约保证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4、标的按现状出租,招租方负责清场。装修免租期为1个月。自房屋交付后,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新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承租方需要重新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自房屋交付后承租方负责办理装修报建手续及消防验收合格。 6、未经招租方同意,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将商铺转租,否则招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7、承租方提前终止租赁或租赁期满不再承租的,对商铺的装修增设且已经形成附合的设施不得拆除或损毁,应无偿移交给招租方。 8、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 9、其他未尽事宜按《商铺租赁合同》执行。 | |||||||||||
标的交割 | 按《点击登录查看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租赁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因政府征收、业态调整、旧房改造等原因需要收回企业国有资产的,则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必须无条件返还房产,招租方无须赔偿损失。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其他相关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点击登录查看商铺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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