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科技网3月31日从“肇庆人民城管”获悉,肇庆市****
通知指出,各县(市、区)应将环卫工人工资款及“五险一金”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优先保障。
通知要求,全市****
环卫服务企业最迟于每月15日前将上一个月的环卫工人工资支付表及“五险一金”缴费汇总表交环卫服务采购单位审核并申请拨付环卫工人工资款及“五险一金”费用;环卫服务采购单位最迟于每月16日前按程序报属地住建、城管部门审核,属地住建、城管部门核实后向属地财政部门申请拨付环卫工人工资款及“五险一金”费用;属地财政部门于每月20日前将环卫工人工资款及“五险一金”费用足额拨付至专用账户;环卫服务企业最迟于每月25日前将上一个月的环卫工人工资支付表及“五险一金”缴费汇总表报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及时将环卫工人工资通过专用账户直接支付到环卫工人本人银行账户。
环卫工人工资款及“五险一金”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通知强调,发现未及时拨付环卫工人工资款及“五险一金”费用或拖欠环卫工人工资款及“五险一金”费用的,要及时查明原因,督促协调落实到位。对截至月底仍未支付上一个月的环卫工人工资款及“五险一金”费用的,各地住建、城管部门提请本级人民政府约谈相关部门,并督促及时补发到位。对拖欠环卫工人工资款及“五险一金”费用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本次在全市****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点击登录查看印发了《关于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的通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各联系人反映。
肇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肇庆市财政局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肇庆市****
中国人民银行肇庆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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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系人:李秋仪,电话:****;肇庆市财政局联系人:谢文,电话:****;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黄健霖,电话:****;肇庆市****联系人:谭永宜,电话:****;中国人民银行肇庆市分行联系人:黎中泽,电话:****;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点击登录查看联系人:萧嘉健,电话:****)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环卫领域环卫工人工资支付管理,有效预防和解决环卫领域欠薪问题,维护环卫工人合法权益,参照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做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次在全市****
二、主要做法
(一)开立专用账户
全市****
专用账户应按规定进行特殊标识,名称为项目承包单位名称+环卫工作项目名称(可采用准确标识项目的简称)+“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此前已开立的专用账户,可继续保留使用。
环卫服务企业在同一个地区有两个及以上环卫服务项目的,应按照环卫服务项目分别开立专用账户。
(二)签订“三方协议”
环卫服务企业与服务采购单位、开立专用账户的银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签订资金管理三方协议(见附件1),明确账户开立、管理、撤销,以及费用审核、资金拨付、工人工资支付等各方权利和责任。三方协议于开户后1个月内完成签约。
我市正在建设工资支付预警监控平台,该平台建成后,环卫工人工资支付纳入该平台监控,开户银行应当配合完成工资专用账户及工资发放数据与平台的调试对接,及时上传更新数据。
专用账户因环卫服务期结束或开户银行发生变更需要撤销的,环卫服务企业应在该环卫工作项目现场明显位置进行为期30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公告(注明联系人、举报投诉地址、电话)、该环卫服务项目无拖欠环卫工人工资款及“五险一金”费用情况等。公示期满后,填写《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核销申请表》(见附件2)向环卫服务采购单位申请撤销。
(三)及时支付工资
环卫服务企业依法与所招用的环卫工人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及时核实、更新,建立实名制管理台账。环卫服务企业通过劳务派遣用工的,应将劳务派遣用工一并纳入实名制管理台账。
环卫服务企业按月考核环卫工人工作量,编制工资支付表(需环卫工人本人签字确认)及“五险一金”缴费汇总表(两份表格的人员名单应保持一致),最迟于每月15日前将上一个月的环卫工人工资支付表及“五险一金”缴费汇总表交环卫服务采购单位审核并申请拨付环卫工人工资款及“五险一金”费用;环卫服务企业通过劳务派遣用工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向环卫服务企业提供环卫工人工资款及“五险一金”费用代发委托书,按月考核环卫工人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及“五险一金”缴费汇总表,经环卫工人本人签字确认后,最迟于每月14日前提交给环卫服务企业。
环卫服务采购单位最迟于每月16日前按程序报属地住建、城管部门审核(城市****
环卫工人工资款及“五险一金”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鼓励环卫工人使用本人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者现有银行卡领取工资。用人单位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者变相扣押环卫工人工资卡,不得强制要求环卫工人重新办理工资卡。
(四)监督与管理
一是环卫服务企业应当在环卫工作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及时办理各项支付手续。二是各地财政部门应保障环卫工人工资款及“五险一金”费用来源,及时拨付相关费用。三是各地住建、城管部门要加强对环卫服务企业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每月对环卫工人工资款及“五险一金”费用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核查,于每月底前将上一个月的环卫工人工资款及“五险一金”费用支付情况通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现未及时拨付环卫工人工资款及“五险一金”费用或拖欠环卫工人工资款及“五险一金”费用的,要及时查明原因,督促协调落实到位。四是对未按时足额支付环卫工人工资的,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预警督办。五是对截至月底仍未支付上一个月的环卫工人工资款及“五险一金”费用的,各地住建、城管部门提请本级人民政府约谈相关部门,并督促及时补发到位。对拖欠环卫工人工资款及“五险一金”费用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快速覆盖。全市范围内各环卫服务项目要在4月底前完成专用账户开立,5月完成三方协议签订并实现首次通过专用账户发放环卫工人工资。
(二)明确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环卫服务采购单位对所负责区域环卫工人工资支付负总责;住建、城管部门按职责对管辖区域内环卫工人工资支付负监管责任;环卫服务企业对所招用的环卫工人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三)加强宣传。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广泛宣传推行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环卫工人和环卫服务企业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各县(市****
附件:1.三方协议(样本)
2.《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核销申请表》(样本)
3.肇庆市环卫工人工资发放统计表(样本)
肇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肇庆市财政局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肇庆市****
中国人民银行肇庆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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