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 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征地组卷阶段前期咨询服务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 ,采购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 (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为 点击登录查看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起自本溪市****
2.2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
1标段:勘测定界技术服务:对线路途经市****
2标段: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方案编制咨询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启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与利用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5]52号)规定,切实做好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方案编制工作,为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提供要件保障;
3标段:地灾、压矿评估报告编制服务:查明建设用地地质灾害(不包括地震、矿震,下同)发育情况,评估地质灾害尤其是邻近地区存在的地质灾害对工程建设的影响,分析工程建设诱发、加剧和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危险性,并提出预防措施和建议;查明建设用地评估范围内压覆矿产资源种类、分布及开发利用情况;计算出压覆矿产的资源量;
4标段:林地可行性报告及专项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通过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等必要的工程手段,按时完成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专项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核定林班内林木种类、数量;测算林班内林木补偿费用,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并通过具有相应审批权限的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本项目共划分4个标段。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期限:
1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取得用地批复止。其中,提供用地红线后6个月内完成相关成果编制,满足征地组卷需求,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取得用地批复止。其中,提供用地红线后6个月内完成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方案编制和评审工作,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地灾压矿报告编制及评审工作并协助做好补偿工作止。其中,提供用地红线后4个月内完成地灾压矿报告编制和评审工作,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4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等许可审批文件之日止。其中,提供用地红线后4个月内完成相关报告成果编制和评审工作,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3.1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3.1.1资质要求:
1标段:供应商为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具备测绘乙级或者乙级以上资质。
2标段:供应商为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具备乙级或乙级以上土地规划业务资质。
3标段:供应商为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
4标段:供应商为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1标段:
供应商近5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内至少具有1项勘测定界服务业绩。
2标段:
供应商近5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内至少具有1项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方案项目业绩。
3标段:
供应商近5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内至少具有1项地灾压矿评估项目业绩。
4标段:
供应商近5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内至少具有1项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相关项目业绩。
3.1.3主要人员要求:
1标段: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土地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2标段: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土地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标段: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4标段: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林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1.4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响应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供应商存在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供应商。
3.3 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4个标段投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段。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为同一人或注册人员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者,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采平台”,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4 月 2 日00时00分至 2025 年 4 月 7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采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用户操作手册),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采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9时00分。
5.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响应标段,按所响应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注:供应商上传所投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投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采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采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采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线上解密。
6.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8. 监督部门辽宁省交投集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点击登录查看纪检部 联系电话:****
9. 联系方式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沈阳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采购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沈阳市****
联 系 人:张先生 靳女士
电 话:****(转0)
传 真:****(转867)
邮 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