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未能成功收储地块发生的前期费用—市本级地块收储、出让和规划指标调整等方面的土地价格评审文件编制费用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5未能成功收储地块发生的前期费用—市本级地块收储、出让和规划指标调整等方面的土地价格评审文件编制费用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未能成功收储地块发生的前期费用—市本级地块收储、出让和规划指标调整等方面的土地价格评审文件编制费用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元人民币
最高比率:委托的每宗地块费用不超过《辽宁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辽价发〔1996〕44号)文件规定标准的20%;
限价:单个项目评估费按中标比率计算,最多支付至22000元,最少支付不高于3000元。
采购需求:2025未能成功收储地块发生的前期费用—市本级地块收储、出让和规划指标调整等方面的土地价格评审文件编制费用,具体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一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沈阳市****)
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
售价:500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沈阳市****)
五、开启
时间:****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沈阳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供应商,须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标书费公对公汇款凭证,还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项目名称”,发到公司邮箱****@qq.com,代理公司将于下班当日下班前将采购文件回复至供应商邮箱,否则视为无效领取采购文件。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沈阳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沈阳市****
联系方式:****-357
邮箱地址:****@qq.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 号:****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博
电 话:****-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