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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金甸水岸项目外墙内保温第三方检测单位招标公告

海南海口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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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金甸水岸项目外墙内保温第三方检测单位招标公告
海南金甸 金城金甸水岸城市更新项目
**** 10:30 海南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城﹒金甸水岸项目外墙内保温检测工程。

2.检测范围及需求:根据金城﹒金甸水岸项目设计施工图纸、规范、本地相关职能验收部门要求等完成相关检测,并及时向委托单位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3.选聘检测单位数量:1个。

4.服务地点:金城﹒金甸水岸项目。

5.委托服务对象:点击登录查看

6.施工费用:检测费用最高不超过5万元(报价包括且不限于完成金城﹒金甸水岸项目外墙内保温检测等一切费用)。

7.招标方式:通过海南产权交易所、点击登录查看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公开比选公告。

8.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金城﹒金甸水岸项目竣工验收完毕之日。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需具备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认证,确保检测结果权威性和国际互认性。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检测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5.过去3年内,做过海南房地产项目外墙内保温采用2mm相变真空陶瓷保温隔热材料项目检测并通过竣工验收的案例。

6.参选单位不得为联合体。

三、参选注意事项

1、参选单位提交报名后不得撤回、不得修改,否则视同放弃参选资格。

2、确认为中选单位后,须按照委托方的安排与委托方签署《金城﹒金甸水岸项目外墙内保温检测合同》。不得无故放弃,不得提出不利于委托方的要求,否则视同放弃中选资格。

3、中选单位若不能按照本公告要求签订协议,或不能按期完成检测工作,或在工作中无法保证检测质量,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四、评审办法

本次公开比选采用“合理低价法”的评标办法,综合考虑公司资质水平、信誉情况、报价等因素,具体评标方式如下:

1.初步审查:审查投标单位提交资料完整性,要求投标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简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证明(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过往业绩证明。初步审查通过的投标单位方可参与后续报价评分环节。

2.有效报价标准设定:投标单位的报价不高于控制价则确定为有效响应文件。有效响应文件的投标单位不低于三家方可进行后续评标工作。

3.评标基准价设定:所有投标价的平均值作为一次平均价,所有不高于一次平均值的投标人报价进行二次平均,二次平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4.评分原则: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满分为100分);投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5000元内(不含),则扣10分,高于评标基准价5000-10000(不含)元,则扣20分,高于评标基准价10000-15000(不含)元,则扣30分,以此类推;投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000元内(不含),则扣5分,低于评标基准价5000-10000(不含)元,则扣10分,低于评标基准价10000-15000(不含)元,则扣15分,以此类推。

5.中标候选人确定:在有效投标文件中按照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1至3名中标候选人。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相等的,则抽签确定。

6.评标小组:组长一名;监督员一名;组员四名。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比选方式选聘,参与本项目的参选单位,需提交以下响应文件(须加盖公章):

1、参选单位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参选单位基本情况简介。

6、参选单位过往业绩证明。

7、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证明(提供上述网站含日期的查询结果截图)。

8、报价函(报价须明确金额且为唯一报价)。

(二)参选文件递交时间、比选时间及地点

1.参选文件递交起始时间:2025年 4月1 日9:00。

2.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4月3 日17:00前。

3.递交参选文件的方式:专人现场送达方式。

4.送达地址:海甸岛一西路8号水产供销公司小区****点击登录查看。文件注明“参选金城﹒金甸水岸项目外墙内保温第三方检测单位公开比选资料”。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方的参选文件,不予受理。

5.比选地点:海甸岛一西路8号水产供销公司小区****点击登录查看

6.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海甸岛一西路8号水产供销公司小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点击登录查看

2025 年 4 月 1 日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点击登录查看文件送达签收单

4、初步审查表

5、报价评分统计表

6、金城﹒金甸水岸项目外墙内保温第三方检测合同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比选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参选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参选单位: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_ (姓名)系_ 有限公司(检测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报名、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金城﹒金甸水岸项目外墙内保温第三方检测单位招标邀请函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注:被授权人为唯一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说明。

供应商名称: 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3:

点击登录查看

文件送达签收单

文件名称

递交单位

递交人

递交时间

递交方式

口现场递交/口快递/口代交(其它: )

递交份数

签收人签名

签收时间

递交文件是否

密封完整

是口 否口

备注:

项目名称:

附件4:

初步审查表

项目名称:金城﹒金甸水岸项目外墙内保温第三方检测单位

序号

审查项目

评审内容(有效响应认定条件)

1

营业执照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办以上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2

信用信息查询

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3

资质

是否具备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认证

4

公司简介

是否提供公司简介

5

过往业绩证明

至少三份过往服务合同

6

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7

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备注:提供材料满足评审内容请在对应的公司名称空格内打“√”,未提供材料的打“×”。

评审小组签字:

监督人签字:

附件5:

报价评分统计表

项目名称:选聘金城﹒金甸水岸项目外墙内保温第三方检测单位

公司名称

报价

一次平均价

二次平均价

(评标基准价)

评分

中标候选单位

排序

备注:评选小组根据评标方案中的评分原则进行报价评分。

评选小组签字: 日期:2025 年 月 日

监督人签字:

附件6:

金城﹒金甸水岸项目外墙内保温第三方检测合同

需求单位(甲方): 点击登录查看( 盖章 )

检测单位(乙方): ( 盖章 )

签订日期:2025年 月 日

金城.金甸水岸项目

海南省建设工程检测合同

(常规、桩基、专项检测2021版)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检测)检测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 点击登录查看

乙方(检测机构):

检测机构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检测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建筑面积,按最新政府报批为准。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金城﹒金甸水岸项目

2.工程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

3.建筑面积: 76367.03m2

4.其 他: /

第二条 检测项目

√1.外墙内保温原材料性能检测、保温层厚度检测、传热、导热系数检测等。

第三条 检测依据

(一)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及海南省相关标准

(二)设计图纸和委托单位的要求

第四条 服务期限

(一)提供检测报告的时间按下列第 1 条执行:

1.双方约定检测周期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金城﹒金甸水岸项目竣工验收完毕之日,提供满足甲方所需检测报告要求。

2.甲方提前通知乙方进场检测,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3天内进场实施检测,现场作业完成后 15 天内提供检测报告。

第五条 合同价款、检测费用的核算与支付

(一)本合同为总价包干合同。本合同金额(含税)为:(小写) 元;(大写) ;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 6 %。其中,不含税金额为:(小写) 元;税金为:(小写) 元。合同约定的检测费用包含乙方完成投标报价清单检测项中的一切费用(包括不限于人工、材料、机具机械、辅材等一切费用,直至乙方交付合格的且满足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规范中所提的相关资料及检测报告)。

(二)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2___种收费标准核算检测费用。

1.本合同收费标准依据《海南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收费参考价》执行。

2. 投标清单中标金额 。

(三)检测费用汇总表

单位:元

金甸水岸项目检测费用中标清单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建筑面积(m2)

单价(元)

总价(元)

外墙内保温检测

根据各相关检测项目的标准规范及验收标准:包括不限于 等

76,367.03

合计金额(不含税)

税金(6%)

合计金额(含税)小写

合计金额(含税)大写

(四)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3 种支付方式支付检测费用。

1.合同签订后即预付总费用的 / %,计 / 元;余款在提交检测报告前结清。

2.在甲方领取检测报告前一次性结清。

3.其他:

第一次付款时间为:待甲方取得检测进度50%的检测报告,付合同总额的60%检测费;

第二次付款时间为:检测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付清该项目所有检测费余款;

4.支付要求:

乙方在完成相应检测项,经甲方审核满足要求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支付申请,并提供等额的专用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支付申请函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经审核无误后 10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酬金。

第六条 检测报告的交付

(一)乙方交付检测报告时间的约定为每次检测完成的三个工作日内。乙方交付检测报告一式 肆 份,并对其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当甲方对部分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份数有特殊需要时,可另行约定。

(二)双方约定按照下列第 2 种方式交付检测报告。

1.甲方上门提取检测报告。

2.乙方送检测报告给甲方。

3. 由甲方指定专人提取检测报告 。

第七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不得将同一单位工程中的同一类型检测项目委托其他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二)甲方授权 卓恩忠 (电话: **** )为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代表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

(三)委托检测前,甲方应将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见证人员发生变更的,甲方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四)应为进入现场作业的乙方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便利(如试验现场的通电、通水;检测辅助工作),保证现场具备检测条件;检测时间自甲方通知乙方入场之日起2日后且现场具备检测条件之日开始计算。

(五)按本合同第五条如期如数支付检测费用。

(六)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乙方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七)维护乙方检测文件和检测成果的严肃性,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否则应负法律责任。

(八)乙方提供的检测报告除经有关部门鉴定为不合格报告之外,甲方不得拒绝,或借故拒付检测费。

(九)甲方委托乙方完成项目检测,检测报告及相关文件均属甲方所有。

第八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本工程检测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建设工程检测资质证书、检测机构评估证书及其附表等复印件。

(二)及时向甲方提供检测方案。

(三)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实施的建设工程法定检测项目,乙方应使用检测信息系统实施检测,并出具带有防伪标记或校验码的检测报告。

(四)根据合同要求的检测方法、数量和工期,根据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检测,并确保检测成果的可靠性、科学性和公正性。

(五)乙方现场检测时应遵守工程安全管理及其他工程现场管理制度。

(六)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乙方应在获得检测结果当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七)乙方在同一建设工程项目或标段中,不得同时接受建设、施工或者监理单位等两方以上的检测委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八)乙方授权 (电话: )为代表,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代表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九)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检测报告一式 肆 份。

(十)若设计图纸中,见证取样检测项目乙方没有相应检测资质由乙方负责指定有资质检测机构负责检测,相关检测项及检测费用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出现此情形,由乙方对其他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向甲方负责。若其他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不满足要求,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委派到现场检测人员,要加强员工安全教育管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如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协议过程及合同终止后均应对所知悉的资料、检测结果、数据及未公开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泄露任何信息。如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违反上述保密义务,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 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无法弥补甲方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甲方有权继续追偿。

第九条 对检测结论异议的处理

甲方对检测结论有异议的,可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对有异议的检测项,甲方可暂停支付相关检测费用。直至有异议的检测项合格并出具检测报告,甲方按约定支付相关检测费用。在复检过程中,允许乙方单位派技术专家全程跟踪记录检测过程。复检结论与原检测结论相同,由甲方支付复检费用;反之,则由乙方承担复检费用及相关损失费用。对复检结论仍有异议的,可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专家论证解决。

第十条 合同变更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二)除不可抗力外,非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履行合同新增工程量时,乙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甲方,增加的工程量甲方应予以确认。新增工程量的检测费用按下列方法确定:

1.工程量的确定方法: 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

2.价格的确定方法采用以下 3 种:

(1)根据检测委托单按实际检测数量,根据本合同各项检测单价计算检测费用。

(2)根据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标准列明检测项目及数量,根据本合同各项检测单价汇总计算总检测费用为______/_______元。

(3) 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地方政府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效的规范、标准、规程和文件发生变化而引起质量检测的服务范围及工程量变化的,调整方法为: 以政府部门发布最新文件为准 。

(四)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的变化等导致乙方的工作量增减时,检测费用的调整方法: 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一)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提供的检测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经甲方催告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检测费用,经乙方催告后,在30天内仍未支付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

5.其他约定: /

(三)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已完成部分的检测费用。

(四)如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因政府有关政策、规定而影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执行的,双方均不构成违约,同时对未受影响的部分应继续履行完毕。

(五)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争议解决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 由于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错误、不准确,造成工期延误或返工时,除工期顺延外,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因返工造成的费用(包括并不限于人工费、材料及成本费)。

(二)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进行工作的,甲方应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乙方检测费用,否则,乙方有权不予发放检测报告至费用缴清。

(三)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支付检测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拖欠金额千分之 拾 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四)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检测成果报告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任务委托书的有关要求,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负责无偿给予修正、补充和完善(包括由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费用、工期的增加,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五)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交检测报告,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金额每日千分之 拾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检测报告信息错误、未按照约定检测依据进行检测或者检测结论判断错误的,乙方应进行更正或免费重新进行检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因甲方原因造成上述错误的除外。

(七)乙方擅自分包或者转包项目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30%违约责任,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还须赔偿相关损失。

(八)乙方人员对不合格工程出具合格检测报告或结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还须赔偿相关损失。

(九)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如乙方违约,则需支付甲方为实现合法权益的必要支出,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公证费、公告费等,以及甲方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

第十三条 通知与送达

(一)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一方应在 1 天内送达对方指定的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二)甲方指定的送达/接收人: 卓恩忠 ,送达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海甸一西路8号供销小区3栋1单元4楼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163.com 。

(三)乙方指定的送达/接收人: ,送达地点::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2 种方式:

1.提请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 美兰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附则

(一)本合同未载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乙方应当在检测合同签订后的20日内,将合同报海南省建设工程检测分会备案。检测合同主要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合同变更后的20日内,向海南省建设工程检测分会办理变更备案。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 贰 份

第十七条 签署页

甲方: 点击登录查看(盖章) 乙方: (盖章)住所:海口市****

法定代表人: 高扬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卓恩忠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海口龙华支行 开户银行:

账号: **** 账号:

单位电话: **** 单位电话:

联系人: 卓恩忠 联系人:

联系人手机: **** 联系人手机:

合同订立时间: 2025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海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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