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发布时间:****】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医院2024年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品目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限价 (万元) | 单项预算 金额 (万元) |
05 | 05-01 | 活化凝血时间测定仪-ACT设备 | 套 | 1 | 10.00 | 10.00 |
05-02 | 特定蛋白仪设备 | 台 | 1 | 40.00 | 40.00 | |
05-03 | 大体标本成像系统设备 | 套 | 1 | 2.70 | 2.70 | |
05-04 | 自动脱盖离心机设备 | 台 | 1 | 1.50 | 1.50 | |
05-05 | 血小板恒温保存箱设备 | 台 | 1 | 3.00 | 3.00 | |
07 | 07-01 | 可视喉镜设备 | 台 | 1 | 10.00 | 10.00 |
07-02 | 听力筛查仪设备 | 台 | 1 | 12.00 | 12.00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最高限价:
05包57.2万元;
07包22万元;
3.本项目每个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提供与所投产品配套的医疗器械资质材料(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1)供应商为生产商: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为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九)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所投产品备案凭证或者备案编号告知书,并附对应的产品备案信息表,第二、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所投产品注册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十)投标产品若为进口产品,投标人应取得该产品制造厂商或产品的中国总代理商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
(十一)通过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系统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提供网站注册完成截图)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至4月10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申领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
报名联系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报名联系电话:****(仅负责报名事宜)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四)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注:1.仅对符合以上要求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以上提交资料不作为通过资格审核的依据。
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在“国信招标集团单位入库在线申请系统”(http:****)。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0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10时00分。
(三)投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10时00分。
(二)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八、样品
本项目不涉及
九、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涉及
十、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涉及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彭女士、黄先生
移动电话:****、****、****
十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处理部门:纪委监委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