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持有的河南省进口物资公共保税中心集团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转让 | 项目编号: | **** |
公告开始日期: | **** | 公告截止日期: | **** |
资产转让方式 : | 整体转让 |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持有的河南省进口物资公共保税中心集团有限公司不良债权 | ||||
评估价值: | 1263.85万元 | 评估机构: | 河南立信长江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豫立咨报字【2025】第008号 | 评估基准日: | **** | ||
核准(备案)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备案)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
核准(备案)号 : | |||||
债务人姓名 | 河南省进口物资公共保税中心集团有限公司 | 债务人所属行业 | 商业服务业 | ||
债务人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 债务人法定代表人 | 赵书勤 | ||
债务人注册地址 | 郑州**** | 债务人经营范围 | 保税货物仓储、配送、信息配载、物流服务、货物包装、货运代理、货物中转、仓储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业务),金属材料、汽车配件、电子、普通机械、建筑及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文化办公机械、包装材料、农用机械、二手设备、预包装食品、酒类的销售(涉及审批或许可,凭有效批准文件、许可证经营)。 | ||
本金金额(万元) | 1960 | 利息(万元) | 153.21 | ||
费用(万元) | 债权总额(万元) | 2113.21 | |||
债权现状 | 执行终本:(2024)豫0191执恢418号之一 | ||||
债权担保情况 | 无 | ||||
重大事项揭示: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1.于分析基准日****,关于点击登录查看持有的债务人不良债权,债权总额2,113.21万元人民币,其中:本金1,960.00万元;利息153.21万元;费用0.00万元,本次分析采用****确认的债权金额,作为分析基准日对应的金额。受让方实际接收的标的债权金额与前述金额可能不完全一致,债权本金、利息的金额具体以相关司法判决为准。 2.标的债权所查封的债务人名下的资产,详见河南省郑州**** 3.本次转让成交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4.债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除国家规定必须由转让方缴纳的税费外,其他一切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5.本次拟转让的标的债权,存在或可能存在下列瑕疵或风险,以至于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的预期利益可能无法实现。该等瑕疵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1)标的债权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2)受让方实际接收的标的债权金额与公告中载明的金额可能因计算误差、相关法律法规规则政策限制或其他原因导致不完全一致;(3)全部或部分债权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受让标的债权后对债权中的重组债务宽限补偿金、罚息等诉求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4)标的债权可能存在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5)标的债权项下债务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吊销、被撤销、注销、解散、关闭、歇业、停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6)标的债权中债务人存在涉诉、被执行、未履行债务、无法联系到的情形,存在不能足额清偿债权的风险;(7)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转让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后的重组债务本金、重组债务宽限补偿金、重组债务本金违约金或罚息、复利等请求权可能无法继续享有;(8)标的文件对于标的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不限于)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并可能致使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无法享有全部或部分债权;(9)债权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截至目前已执行终本;(10)查封标的物可能发生灭失、毁损、存在优先权利人或可能存在欠缴税费、不能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或其他减损标的物价值的相关情形;(11)转让方无法对其承继的、由任何第三方制作的资产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供保证;(12)与主张标的资产及其附属权利相关的文件可能存在未成立、无效、被撤销、内容冲突等瑕疵,并可能致使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后无法享有全部或部分债权;(13)拟签订的交易合同未有列出但实际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风险;(14)其他致使受让方无法实现标的债权项下部分或全部权益的情形。 6.转让方按照截至分析基准日(****)的债权现状进行转让,分析基准日之前所收回款项归转让方所有,债权接续的原始文件由意向受让方至转让方处查勘,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应对标的有关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和了解,对有关风险进行仔细评估,一经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对公告和标的有关情况已全部知悉,自愿承担受让债权后的产生一切风险与损失,与产权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无关。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告延期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网络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是指信息披露期满后,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心的网络竞价系统进行动态递增报价,将报价最高者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价方式。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方应在成交当日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价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当日内一次付清,受让方向点击登录查看交纳的保证金折抵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 ||
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384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受让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署成交文书、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付清成交款。 处置方式: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未按照规定参与竞买、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价款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情形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 ||
相关附件: | 网络竞价操作细则.pdf 10-经转让方确认的《产权交易合同》模板(1).pdf |
报名手续: | 有意竞买者(包括优先权人),须在公告期内登录系统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提交竞买申请、上传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逾期未提出竞买申请、未上传相关材料和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竞买。 | ||
中心联系人: | 吴女士、陈先生 | 中心联系人电话: | ****、**** |
中心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