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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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拟处置资产涉及其持有的电子设备、机械设备及无形资产等资产 |
资产类别 | 设备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410.38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转让说明事项 | 1.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格,项目成交后转让方开具专用或普通增值税发票,以转让方实际开具的发票为准,受让方不得对开具的发票有异议. 2.本次交易的资产现状以现场存放、现状转让。本次交易的资产转让范围以现场可见实物为准且不超过中联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广东)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国际评字【2025】第 TYGPJ0125 号)的评估对象范围。交易标的评估报告仅供参考,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质量、数量、性能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交易价款不因交易标的质量、数量、性能等误差作调整。 3.受让方应自行对交易标的的有关状况,包括但不限于:用途、结构、质量、性能、功能、拆卸、运输、安装等项目的现状及实际情况作充分的了解,对受让交易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了独立的调查、分析和评估。 4.意向受让方的应价、报价以及成交即表明意向受让方认可并响应转让方设定的项目交易条件,已知晓交易标的历史情况,认同交易标的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能就交易标的现状和存在的瑕疵及已告知的事项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主张任何抗辩,不能以交易标的已告知的瑕疵或受让价格和风险过高为由拒付交易价款、调整成交价格、退款和要求转让方补偿或拒绝履行任何义务。不得以上述交易标的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与受让前所知悉的情况不符等情形为由而要求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或退回交易价款、索要转让方补偿。 5.受让方拆卸、转运范围仅限本次转让的交易标的。在转让方现场拆卸须遵守转让方的各项安全、生产和施工管理制度和规定,并服从转让方的安全、保卫及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现场管理和协调工作,接受转让方监督,不得干扰转让方的正常工作,且拆卸运输不得损害转让方其它财产安全。若受让方委托第三方拆卸,因第三方原因造成对转让方所属的人员、设备、设施、房屋等的一切损害损失,由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受让方承担连带责任。 6.在拆卸、转运交易标的过程中,受让方应提前做好防火、防护等安全工作,如拆卸过程中需要相关行业资质的,由受让方负责。在转让方现场进行切割、拆分、装卸、搬运、高空作业等工作时的全部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搬运施工人员,转让方的财产、人员安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与产权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受让方转运完所有受让资产后须将堆放场地清理干净。 8.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资产运输过程中的道路运输安全、交通安全及资产安全,资产运输过程中因发生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群体事件、社会事件等一切风险所造成的资产损失、灭失、价值下降等转让方概不负责。 9.本次转让资产,受让方必须按照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合法处置,转让方对《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可能作其他用途所发生的安全问题、质量问题概不负责。 10.标的资产看样时间安排为项目信息公告期间(公告期截止后不再安排看样),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安排联系看样,联系人:邱立航,联系电话:****(需提前预约)。 11.其他披露事项详见中联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广东)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国际评字【2025】第 TYGPJ0125 号)。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