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东预征2025-3号宗地土地征收
(收回)工作测量单位的公告
根据《东方市****
一、地块概况
该地块土地面积710.19亩,位于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东方市****
二、工作内容及合同费用
本次公开选聘单位负责提供征地过程中测量服务,合同费用根据财政部和国家测绘局2009年2月颁布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的通知执行。各报名单位以该地块面积为参考,以金额形式进行报价。
三、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东方市测绘局备案手续,并配备符合行业要求的技术人员。
四、报名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报名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需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行业标准要求的相关资质复印件、技术人员配备表。
3.单独密封的报价函,报名单位以金额形式报价,报价函格式自拟。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证书)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通过网页查询的则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提供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核验。以上材料(证书)复印件逐页盖章且加盖骑缝章,胶装成1册。报价函独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人于****至****(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到点击登录查看214办公室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下午17:00,未在要求时间内报名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工作。
六、评选办法
1.报名截止后,若报名单位不足3家则本次选聘公告作废。
2.报价单位在3-5家(含5家)的,取报价平均值,根据报价接近平均值情况确定中标单位。
3.报价单位在5家以上的,则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其余报价取平均值,根据报价接近平均值情况确定中标单位。
4.若接近平均值者的报价出现上下浮动相同的情况,则报价下浮接近平均值者为中标单位,若报价相同则资质高者的为中标单位,若资质相同则注册资金高者的中标单位,若注册资金相同则根据报名单位近期业绩、承接相关项目业务经验等多方面综合考虑确定中标单位。
5.我镇将拟定第一候选人为中标单位,若第一候选人放弃中标,则顺延至第二候选人,以此类推。
6.选聘结果在市政府网上进行公示,若公示期间发现候选单位存在相关不良信息(如投标资格被取消、暂停;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骗取中标行为、严重违约和黑名单),根据招标投标相关规定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并根据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7.选聘结果在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八、选聘单位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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