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雁江区****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和公告附件采购需求内容中“3.3.2商务要求4付款进度安排:1、货物及设备到场验收合格、安装并调试完成后,达到付款条件起6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00%;2、质保期满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6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变更为“1、第一次付款,货物及设备到场验收清点完成后,达到付款条件起6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2、第二次付款,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6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3、第三次付款,第一年质保期满后,达到付款条件起6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4、第四次付款,第二年质保期满后,达到付款条件起6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1、监督管理部门:资阳市财政局。联系电话:****;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精神,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陆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自愿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资阳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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